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126-30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永林〔2025〕22 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3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关于永林〔2019〕43号文件失效的通知
时间:2025-07-16 10:29

  各林业站、国有林场:

  因省林业局《福建省林业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八条措施的意见》(闽林〔2019〕4号)已失效,据此文件制订的《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贯彻福建省林业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八条措施的意见》(永林〔2019〕43号)自发文之日起失效。

  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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