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126-30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永林〔2024〕15 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6
- 有 效 性:
各有关林业站: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第二批)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3〕49号)精神,我区被确定为2024年省级现代竹业重点县。为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确保我区2024年竹产业发展项目的完成,经各林业站申报,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任务分解下达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24年省级现代竹业重点县安排我区竹产业发展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补助资金120万元,具体实施项目为:
1.竹山机耕道新建5公里。
2.竹山机耕道维修96.6公里。
3.丰产竹林基地建设5220亩。
4.笋竹培育新技术及采运新工艺推广与使用。
二、组织形式
1.由村集体组织实施的项目要按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林业站协助林权单位(业主)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林地征占用和林木采伐手续等工作,同时做好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
2.区林业局负责做好规划设计和区级检查验收工作。
三、时间要求
项目实施要求10月底前完成施工,乡镇、场及时自查验收上报,区林业局于11月底前完成项目区级检查验收工作。
四、主要技术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必须具备竹林连片面积达100亩以上,其中:
1.竹山机耕道新建与维修:新建或维修的竹山机耕道必须是为竹林生产服务,且每条道路基数不少于0.5公里,要求新建的竹山机耕道路面宽度≥3.0米<3.5米,并设排水沟;维修的竹山机耕道路面宽度2.5米以上,斜坡路段须有排水沟。要求路面平整压实无杂草,弯度和坡度必须符合竹林安全运输的要求。新建竹山机耕道需进行内部用地审批。
2.丰产竹林基地建设:全面劈除杂灌杂草,保留林中优良伴生树种,净度达90%以上,然后进行浅锄,要求将杂草锄尽,茅草蔸挖除。有条件的自行在秋季进行沿等高线水平带状开沟施肥,每亩施复合肥30~50公斤。
3.笋竹培育新技术及采运新工艺推广与使用,主要安排建设笋干生产烤房、烤箱等设施设备等项目,对新建电烤房(烤箱)容积达10立方米以上、锅炉及蒸煮锅容积1立方米以上、压榨池和冷漂池各达10立方米、遮阳(雨)棚100平方米以上的笋干加工设施,经业主申请、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按项目要求进行实施。
五、资金补助标准
1.竹山机耕道新建每公里补助12000元。
2.竹山机耕道维修每公里补助3000元。
3.丰产竹林基地建设,实施劈杂除草和浅锄抚育每亩补助120元。
4.笋竹培育新技术及采运新工艺推广与使用,按批准的项目要求和完成数量进行验收补助。参照区林业局永林〔2017〕102号文件规定每套设施补助2.0万元,拟补助新建8座;规模较大、示范作用明显的每套设施补助3.0万元,拟补助新建1座。
六、资金结算
经质量检查验收,竹山机耕道新建和维修项目质量合格率达100%;丰产竹林基地建设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按资金补助标准进行结算。竹山机耕道新建或维修平均路面宽度未达3米或2.5米的不予验收补助,竹山机耕道新建未提供内部用地审批手续的不予验收补助;对未开设排水沟的竹山机耕道新建扣款1500元/公里、竹山机耕道维修扣款500元/公里。丰产竹林基地建设劈杂除草和浅锄质量合格率在90%以下的按(1-合格率)×120元/亩进行扣款,未进行浅锄的扣款30元/亩。
附件:1.永定区2024年省级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建设任
务表;
2.永定区2024年省级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实施小
班一览表。
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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