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126-3000-2023-00012
- 备注/文号:永林〔2023〕41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9
- 有 效 性: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共永定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永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永委治区〔2023〕2号) 、《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述法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永委治区委〔2023〕24号)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安排部署,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全面加快永定林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
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布我局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林业行政执法大队与林业站、国有林场三家联合开展永定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经常深入乡(镇)走村入户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及扫黑除恶知识的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种子条例》《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截至目前,共进社区宣传13次,前往乡镇(街道)进行宣传3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积极营造学法守法、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成效显著,极大地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青山绿水的法治意识。
(二)加强林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等情况。
1.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发展永定林业。通过开展专题讲座、邀请法院法官授课等方式,掀起学习讨论热潮。突出宣传宪法,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进万家”等宣传活动。
2.组织林业局干部职工及下属事业企业单位开展年度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组织我局的8名干部参加区司法局的行政执法综合知识考试、市林业局的林业专业考试,并通过考试,成绩合格;组织全体干部,特别是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3.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推动林业系统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民法典,特别是学懂弄通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绿色义务”,以及物权保护、侵权责任追究等与林业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制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教育全体干部必须以宪法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切实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一是突出宣传民法典,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把民法典普法工作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切实发挥各级民法典宣讲团作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宣传局面。推动领导干部深刻理解民法典的本质,正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全面了解具体的规范、规则和制度内容,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在每年 5 月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二是突出宣传发展与安全法律法规,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紧紧围绕我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对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防范风险、普惠金融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围绕永定林业发展,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推动闽粤赣边界等法治宣传协作。四是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永定、法治永定,积极参与创建龙岩市“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纪念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三)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普法工作、“八五”普法重点项目等的落实情况。
1.针对永定林业、林区发展存在的问题短板,聚焦制度建设的空白点、冲突点,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抓紧梳理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开展“立改废”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把文件入口关、审核关、监督关,实行事前审查、事后备案制,确保每项制度都符合法律规定。认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十有”规范推进监管工作,及时公开检查处理结果,切实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及时准确录入。
2.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根据《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印发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和制定“四张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林综〔2022〕23号),编制我局林业行政执法的“四张清单”。印发《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永林〔2023〕7号)。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开展推行三项制度基础性工作;多渠道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强化执法过程记录和案卷保存;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2023年1月至今的318件行政许可案件和109件行政执法案件,积极开展由司法局和检察院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未发现违反“三项制度”情况。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的指导下,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具体落实到林业工作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为法治政府建设有条不紊推进作出了贡献,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法治宣传设施落后、工作机构不健全、缺乏法治工作专职专业人员、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是法治宣传队伍素质难以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执法队伍人员力量不足、大部分年龄偏大、不是法律专业。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的原则,对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强化督察考核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必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加快推进永定林业现代化提供法治保证。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学法用法重视程度高。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记心上、抓手上、落实处,做到了涉法工作逢会必讲,涉法工作优先安排。由政策法规股牵头认真编制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编制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题法治讲座,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二)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到位。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航定向,不断强化学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组织学习《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综〔2023〕10号)等法律法规。
(三)深入开展“放管服”工作。今年以来,对我局涉及的 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规范、优化。制定《创新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文件、林木采伐许可延伸至乡镇林业站、森林防火野外用火审批权限委托各乡镇(街道) 人民政府(办事处),提高了项目申报效率和办理便利度,优化了营商环境。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制定了《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永林〔2023〕7号)等系列文件。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将继续按照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强法治审查和普法宣传,大力推动林业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实施永定林业现代化提供有效保障。 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通过进企业、进农村、集中宣讲、“以案释法”等系列活动宣传教育,加大对林业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有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群众对林业行业法律法规的了解,提高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的水平。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与业务建设,积极推行执法绩效考核,强化执法监督问责,实现队伍建设、发展与区委编办等人事部门积极沟通协调,招聘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队伍。三是按照“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逐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案件办理能力和执法文书的制作能力。提高法治审核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四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信用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将日常监管执法情况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管。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龙岩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岩公综〔2023〕87号),进一步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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