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126-3000-2023-00011
  • 备注/文号:永林长办〔2023〕15号
  • 发布机构:永定区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20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林长办公室关于调整区乡村三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时间:2023-10-27 16:41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林长制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永定区委办公室 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定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委办发〔2021〕18号)精神,现将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2.乡村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龙岩市永定区林长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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