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永定区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29 00:00

  永财监〔2016〕1号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区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永定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定区政府门户网站(www.fjyd.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永定区财政局监察室联系(地址:永定区凤城镇沙岗路1号,邮编:364100,电话:0597-5838909,电子邮箱:13515910369@163.com)。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区财政局成立了由局长赖林源任组长,纪检组长廖培模为副组长,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监察室,明确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日常工作,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指南与目录编制工作情况。区财政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根据《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编制了《永定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永定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我们利用“福建·永定”网络平台,充分宣传财政工作,公示信息。充分利用网站更好地发挥宣传财政工作、服务广大群众的作用。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的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把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审查融入文件审签程序,由主办股室负责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把关,签署意见,对决定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在发文的同时,上网发布并存档备查,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签发与保密审查、公开审查更加程序化、规范化。

  2015年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协同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财政网站建设,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1、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大财政收支情况公开力度,提高社会公共资金公开透明度,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信息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布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强农惠农资金信息透明度。

  2、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

  3、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在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过程中,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并及时答复公众咨询,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推动公众积极有序参与。

  4、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加强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在龙岩市永定区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信息,2015年,共发布政府采购信息418条,通过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跟单采购、外出询价等方式,全年共组织政府采购196次(不能含分散采购),节约资金1195万元,综合节约率12.45%,实现监督与效益相结合。

  5、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6、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探索与公共服务平台相结合的其他公开形式,因地制宜、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专业支撑体系。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区财政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信息公开形式通过“福建·永定”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区有线电视台等栏目,宣传财政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快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1、认识还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巡检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宣传《条例》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各乡(镇)财政所要结合《政府采购法》一并宣传,让广大群众参与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要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及取得的成效,营造政府信息公开良好氛围。做到用制度规范服务行为,用创新提高服务层次,用真情解决服务难题,努力营造热情、周到、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的财政。

  2、规范内容,力求工作到位。要进一步深化、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这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的必然要求。

  3、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条件成熟时建立财政局自己的网站,把相关事项及时上网公开。

  4、要强化失职责任追究。加大工作力度,把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追究。

  5、要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台帐制度,各股室、下属各事业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将每次公开的台帐资料装订成册,归档保存,随时接受上级的检查考核。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2015年区财政局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信息公开形式通过“福建·永定”和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区有线电视台等栏目,宣传财政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快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附件: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88

78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88

78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