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永定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4 10:01
                                            永定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6号财政局秘书股

  电话:0597-5832307    传真:0597-5822575

  邮编:364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认真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并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以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渠道,持续做好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执行信息公开等主要工作,财政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

  1.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公开永定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报告、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2023年度70个一级预算部门预算说明及302个二级预算单位预算说明,2022年度71个一级预算部门决算说明及303个二级预算单位决算说明等信息。

  2.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公开2023年第一批至第六批公开招标政府债券情况、债务余额情况等。

  3.财政直达资金及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实施等情况;公开省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通知信息。

  4.公开本单位制发的其他应主动公开的相关文件,涉及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前审核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对公开相关文件进行校对,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内容日常监督,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高效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财政局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格式。优化财政局部门机构职能目录表、信息公开指南等,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信息。继续按照区信息中心划定的信息公开栏目及要求,严格发布财政领域主动信息公开内容。

   (五) 监督保障

  根据《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强化督促检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到各股室,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确保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结果有考核。由局秘书股对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否严格符合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并设立公众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3年度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况,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不够规范、形式不够多样等问题,需更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预决算公开、财政直达资金公开、债务信息、采购信息等方面,需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度和及时性。统一认识,充分认清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要求,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见效。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梳理群众重点关注的政策、财政重点领域等信息公开标准要求,加强业务人员学习培训,把握好专业性较强的政策信息公开标准,采取更加形象化、通俗化的解读方式,方便群众理解和办理相关业务。

  2024年,区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理念,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水平,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加大财政政策、预决算等重要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为推动永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