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永定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6 15:37

永定区财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永定区财政局秘书股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6号财政局

  电话:0597-5832307

  邮编:364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财政工作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信息公开网站财政直达资金专栏定期公开直达资金信息,在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下,着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一) 主动公开

  1.财政总预决算公开

  完成本级总预决算信息公开,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资经营预算四本预算草案,并详细说明了举借债务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重大政策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等情况。部门预决算公开稳步推进。推进72个部门预算公开,公开内容包含预算安排情况、预算拨款使用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等情况。推进68个部门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收支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等,完整性、细化度都进一步提高。

  2.财政监督检查公开

  本年度公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管理等,详尽说明了处理决定的依据、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处理决定措施。进一步推进级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保障各项改革政策和管理措施的落实。

  3.推进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2021年度共发布采购公告信息140条,中标结果公告268条,合同公567条,采购金额1.64亿元。举报投诉处理案件1件。

  4.完善直达资金栏目。根据上级指示精神,2021年度共发布13篇直达资金执行情况报告。通过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公开资金下达文件、使用资金情况、通报支付进度。确保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5.财政政策与解读公开

  通过政策文件栏目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我局本年度共制发6份文件与解读,均已按时发布并进行互链。通过业务工作栏目公开了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和相关资金下达政策文件、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调整债券资金用途、行政处理决定、财政检查通报、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根据《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2021年度,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持续推进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进一步扩大政府预决算公开范围,探索推进二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推进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绩效目标情况公开,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同时开展。一方面在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的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另一方面在本局公开宣传栏做好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打通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搭建快捷通畅的沟通桥梁,面向社会主体公开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以制度规则的确定性保障财政运行的平稳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工作要求,较好反映了部门工作实效和具体工作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政策解读的形式有待创新。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提高信息发布量,提升内容丰富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梳理,明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并加大政策解读信息发布量。三是继续加大学习教育力度,提升业务技能水平,通过组织干部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干部职工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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