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永定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6 1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永定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已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定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ongd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永定区财政局秘书股联系(地址:永定区凤城镇南通路6号,邮编:364100,电话:0597-5832307,电子邮箱:ydczj307@163.com)。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按月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我局在区政府政务公开栏按月公开了全年全区财政收支情况。

  2.政务窗口相关工作

  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政务窗口的整体服务水平,把增强政务窗口的整体功能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3.加强财经法规及政策解读工作

  一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对《龙岩市永定区区直单位工作人员赴全国各地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龙岩市永定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确保政策措施不折不扣执行;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的总体部署,拟定我区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减税降费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减税降费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三是积极推进我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现已对区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和乡镇(街道)财政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并全部纳入福建省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管理,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覆盖。

  4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成立了由局长林华珍任组长,副局长简华禹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秘书股,明确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日常工作,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5.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范制度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把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审查融入文件审签程序,由主办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把关,签署意见,对决定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在发文的同时,上网发布并存档备查,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签发与保密审查、公开审查更加程序化、规范化。

  6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利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网络平台,充分宣传财政工作,公示信息。充分利用网站更好地发挥宣传财政工作、服务广大群众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5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49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73

0

行政强制

0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6

1982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事情繁杂,但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既定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由于财政工作涉及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内容多,范围广,在公开的时候难免存在职能交叉的地方,所以在公开机制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0年,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成绩,改进不足,更好发挥服务作用。

  (一)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将区直部门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与部门预决算一并向人大报告,不断完善我区预决算公开制度。

  (二)不断加强财政信息安全管理。 加强网站安全监测,定期巡查、测评网站安全状况,确保不出网站安全事故。进行政府采购网站的安全升级改造,确保政府采购网站的安全可靠运行。

  (三)不断提升财政信息服务功能。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水平,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以财政信息公开促进财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