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闽商务〔2022〕37号)、《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龙岩市整市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岩商务业〔2022〕141号)和《永定区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经项目企业申报、第三方专项审计验收、建设行动项目验收组审核认定、永定区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对2家2022年度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第二批)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合计250.6万元。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至9月5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在此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纪委监委或驻区工科局纪检监察组或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97-5833068
龙岩市永定区商务局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2022年度永定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拟补助资金(第二批)安排
建设项目 |
项目类型 |
建设单位 |
补助资金 (万元) |
客家土楼品牌运营展销中心升级改造 |
县域产业发展 |
龙岩市永定土楼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40 |
仙师镇商贸中心提升改造 |
县域商业网点 |
龙岩市永定区立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0.6 |
合 计 |
2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