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事项
时间:2023-11-01 17:05
2023年4月,区卫健局根据《龙岩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初步形成《龙岩市永定区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3年5月4日通过公文OA系统发送区委编办、区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5月15日收齐反馈信息并根据各单位提出的意见修改相关内容。7月11日至21日通过区政府网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区卫健局综合监督与政策法规股对方案进行初步审查,认为该方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规定。2023年7月5日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731日通过审查,因方案属规范性文件需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