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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革命的历史回响——永定县溪南区首创“抽多补少”分田办法
发布时间: 2025-01-21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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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开辟的全国较早的农村革命根据地之一。19287月至8月间,以闽西永定金砂为核心的溪南苏区实行土地革命分田运动,揭开了福建土地革命运动的序幕溪南土地革命首创的“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分,抽多补少”的土地分配政策,以及后来在实践中总结的“抽肥补”土地分配政策,是对党的六大土地政治纲领的发展与补充,对党的土地革命总路线的形成有着重要的意义,树立了中国土地革命的一面光辉旗帜。毛泽东在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给予高度评价,指出溪南土地分田“解决办法最好,值得推广”“意义是很重大”。 

前奏:八七会议为土地革命指明方向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全国陷入一片白色恐怖之中。在中国革命处于命悬一线的紧要关头,81日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举行了震撼中外的南昌起义。它像划破夜空的一道闪电,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革命战争、创建人民军队和武装夺取政权的开端,开启了中国革命新纪元。

9月上旬,周恩来、朱德等率南昌起义部队南下广东路经闽西。张鼎丞、陈正、卢肇西等人代表永定县党组织专程赴上杭县城迎接,在琴岗书院见到了起义军前委领导人。912日,周恩来、朱德等向张鼎丞他们详细介绍了党中央关于举行南昌起义的决定、南昌起义的经过、南征广东的计划和意义,并且指示他们:要发动群众,武装群众;开展武装斗争,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要实行土地革命,解决农民问题。南昌起义军南下时,往返途经永定的洪山、峰市、下洋、湖坑等大小乡村30多个,行程300余里,沿途宣传革命道理,还留下江德贤、何正生、罗皋、李西亭等一批骨干支援地方开展武装斗争,点燃了武装斗争的烈火,在革命低潮中给永定党的组织和人民巨大的鼓舞。这也为中共永定县委的成立和后来爆发的震撼八闽大地的永定暴动指明了革命斗争的方向和奠定了胜利的基础。

这期间,由于大革命失败,全国政治形势发生急剧的变化。中国革命紧急关头,为明确今后的行动方针,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中共中央于192787日在湖北汉口秘密召开紧急会议(史称“八七会议”)。会议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指出:“土地革命问题是中国资产阶级民权革命中的中心问题”,“土地革命,其中包含没收土地及土地国有——这是中国革命新阶段的主要的社会经济的内容而解决土地问题的方法,则是用“平民式”的革命手段来解决土地问题,而共产党则应当做这一运动的领袖。在政策上明确规定:“没收重利盘剥者财产”,“没收大地主及中地主的土地”;“没收一切所谓公产的祠族庙宇等土地”;把这些土地和财产分给佃农及无地的农民,对于小地主则实行“减租”,租金由农民协会规定。八七会议是由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兴起的历史性转折点。

八七会议后,党派出许多干部分赴各地,恢复和整顿党组织,发动武装起义。为了筹建永定县委,中共闽南特委派特委工委书记罗秋天来到永定。1025日,中共永定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溪南区金砂公学举行,会上正式成立中共永定县委,罗秋天任书记,选举产生县委委员10人,其中罗秋天、张鼎丞、卢肇西3人为常委。

中共永定县委成立后,认真贯彻党的八七会议精神,坚决执行“争取群众、武装暴动、土地革命和建立苏维埃”的斗争方针,迅速发展革命力量,形成以溪南为中心,湖雷、金丰、太平等地连成一片农村包围县城的战略局面。至19286月永定暴动前夕,全县先后建立溪南、金丰、太平3个区委,湖雷、堂堡、合溪3个特支,40余个支部,共有500多名党员。

酝酿:红色区域创立为土地革命夯实根基

八七会议精神贯彻以后,闽西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很快燃起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烈火。19283月初开始,先后爆发了龙岩后田暴动、平和暴动、上杭蛟洋暴动和永定暴动。这些农民武装暴动一次比一次猛烈,震撼了全省,从而把福建农民运动推进到一个创立苏维埃政权和实行土地革命的阶段。尤其是629日至7月初,张鼎丞、阮山、卢肇西等领导的以溪南区为中心的永定暴动,把闽西农民暴动推向高潮。

永定暴动是土地革命战争初期福建规模大、时间长、范围广、影响深远的农民武装暴动。龙岩、上杭、平和等县农民纷纷响应。消息传到厦门,中共福建临时省委为之振奋。710日,福建临时省委、共青团福建省委联合发布《号召全省工农兵拥护永定暴动宣言》:“号召全省的工农兵群众,一致起来拥护这个光荣的永定工农暴动的胜利。并扩大这个胜利,整个的推翻豪绅资产阶级在福建的统治,建设工农兵代表会的政权!”712日,临时省委又向全省发出通告,介绍永定暴动经过与经验,并且高度评价了这次暴动,指出“永定农民暴动已成整个闽西暴动的开始,也就是福建总暴动的先声,最后的胜利一定是我们的”。1929720日在毛泽东指导下召开的中共闽西一大,通过的《政治决议案》指出永定暴动“是一个英勇的行动,虽然失败,但发动了闽西的土地斗争,意义是很重大的”。

永定暴动发生之后,中共上杭县委决定响应,立即派县委宣传部长邓子恢到永定了解暴动情况。当邓子恢了解到暴动以后尚未来得及进行土地革命时,便根据八七会议精神及后田、蛟洋暴动的经验教训,向永定县委建议:“必须抓紧在敌人反扑之前巩固内部,收缴地主武装,肃清反革命,立即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贫苦农民,使群众得到土地果实,稳定农民情绪,进一步激发群众的斗争热情。”

永定县委接受了邓子恢的建议,决定改变战略,命令暴动队伍解除对县城的包围,撤回至金砂、西溪和东溪等地农村山区休整,马上在割据区域组编红军部队,建立苏维埃政权,进行土地革命。74日,永定县委便从参加暴动攻城的队伍(主要是特务营)中挑选了200余人,在金砂金谷寺成立了溪南红军营,由张鼎丞任营长,邓子恢为党代表,营以下设3个连。710日,永定县委正式向临时省委报告了下一步工作计划:“现在预备各乡建设苏维埃,实行抗租,一方面集中队伍到各处游击,断绝城内粮食。”按照这一计划,这支福建省第一支红军部队成立后,立即投入反“清乡”的斗争,同时向金砂周围的地区出击,把各村庄的反动地主监视起来,并收缴他们的武器,没收他们的粮食和财产。

中共福建临时省委对永定暴动极为关注。79日,临时省委召开会议,研究永定暴动发生以后的形势与工作方针。为了达到闽西乡村夺取一县或数县政权割据的目的,临时省委决定由上杭、永定、平和、龙岩4个县委各派代表2人,在永定成立中共闽西特别委员会,“其任务为规划该数县工作的联系,以期在斗争中能收得四县互相配合互相声援的效果”。710日,临时省委又向即将成立的中共闽西特委发出七点指示,目的在于“完成土地革命和建立苏维埃的政权”。为了指导和推进工作,临时省委特派省委常委兼宣传部长王海萍前往永定,并抽调一批军事人员加强闽西的武装力量。

王海萍携带省委给闽西特委及各县委的指示信抵达永定后,于715日在永定溪南金砂古木督崇德楼主持召开上杭、永定、平和、龙岩县委负责人会议,成立中共闽西特委。同一天,成立闽西暴动委员会,王海萍任总指挥,张鼎丞、邓子恢、傅柏翠为副总指挥。

中共闽西特委成立后,立即在割据的区域溪南各乡进一步发动群众,召开群众大会,宣传建立苏维埃政权和土地革命的意义,宣传废租、废债、抗捐、抗粮、抗税。同时,选举乡苏维埃政府委员和主席。当时先后有双溪、樟园、赤半、太平等13个乡召开群众大会,成立乡苏维埃政府。8月中旬,在各乡苏维埃政府普遍建立的基础上,在金砂金谷寺召开溪南区工农兵代表大会,成立了溪南区苏维埃政府。至此,在党的领导下,永定人民经过大革命失败以后的艰苦奋斗,终于创立了第一块红色割据区域。这种局面在以后的反“清乡”斗争中持续了半年之久。

实践:调查研究首创“抽多补少”分田办法

溪南区位于永定县西南,西靠上杭县,南与广东大埔县相连,包括今凤城街道及城郊镇、金砂镇、西溪乡、仙师镇一带,面积300多平方公里,土地革命前人口有2万多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和手工业者。

溪南区的农民,特别是金砂乡的农民,受地主盘剥厉害,实行土地革命,是他们的强烈愿望,所以永定暴动攻城的队伍撤回金砂后,就酝酿没收与分配地主土地的问题。

福建临时省委也于1928725日致信闽西特委和永定县委,指出永定目前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在已经割据的各乡,马上没收土地,分配土地,建立乡或区苏维埃。”于是,闽西特委和永定县委一面领导红军抗击敌人的军事进攻,一面抓紧进行土地的没收与分配工作。

进行土地革命,这项工作不仅在闽西,就是在全省都是第一次尝试。如何没收与分配土地,中央和省委都还没有具体的纲领。在做法上,只知道中央有两条方针:一是按人口分田,一是按劳力分田。所以,对于远离中央和省委的闽西党组织,这是一项极为困难的工作。尽管如此,张鼎丞、邓子恢等共产党人依靠群众的创造性智慧,深入调查研究,终于摸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土地分配政策。

为获取分田经验,张鼎丞、邓子恢根据八七会议精神,深入各乡村调查研究,同农民群众一起商议分田事宜。先由大家提问,再由大家讨论,集思广益制定了没收和分配土地的政策,并定出具体的办法。与农民群众讨论的主要问题包括:(一)哪些土地该没收?(二)土地按人口平分,还是按劳动力强弱分?(三)分田是以区为单位,还是以乡为单位?(四)乡与村之间如何分界?(五)按各人原耕土地抽多补少,还是全乡打乱平分?(六)山林分不分?(七)水利灌溉如何处置?围绕这些问题,张鼎丞专门召开了各种形式的群众会议,进行具体研讨。

7月下旬,张鼎丞、邓子恢邀请农民代表在金砂卓坑源土地庙召开座谈会,参会的均是当地有经验又熟悉土地情况的老农民。通过充分讨论,会议明确了分田的政策方法,归纳起来大致有如下七点:(一)所有土地都应拿出来分配,只保留中农自耕土地不动;(二)土地按人口平分,地主、富农、贫农、中农一样分;(三)分田以乡为单位分配;(四)分田的界线,应按照各乡农民原来耕种的土地,归各乡农民分配,在外乡的耕地归外乡去分配;(五)按各乡原耕土地抽多补少,不要打乱平分;(六)山林归各乡各村公有;(七)水利灌溉按照旧例,水随田走,不公平者,个别调整。

这种土地分配政策的优点是简便易行,能在短时间内尽快满足贫苦农民对于土地的要求,摧毁封建剥削制度。最大特点是无论男女老少,无论有无劳动力都可平均分到土地,从而最大程度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权。但是也有不足之处,即未能明确提出没收地主阶级土地,没有解决土地所有权问题,没有按照中国革命的性质对于地主、富农、中农、贫农规定不同的政策。这在当时毫无经验和借鉴的情况下,是难以避免的。

依照这种土地政策,中共永定县委和溪南区委决定首先在金砂地区的古木督、卓坑源和樟塔3个地方作典型分田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广。

3个地方接受试点分田的任务后,都先后召开了乡苏维埃代表大会,成立了乡苏土地没收分配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委员和主任。接着,各乡充分发动群众认真讨论分田办法,在取得一致认识的基础上,各乡苏土地没收分配委员会立即组织各村的农民进行土地和人口的调配登记,并对怎样没收土地、哪些人应该分配土地和应该分多少及怎样分等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方案。然后,就组织各户到田头逐一落实,公平合理地分配。分配后,张榜公布,说明每人分得土地多少,土地在什么地方。公布之后,召开群众大会,经大家一致通过,发给分田单,正式宣布各人分得的土地,土地分配工作方算是圆满结束。

试点乡取得分配土地的经验之后,溪南区委、区苏维埃政府便迅速在全区展开推广工作。从斗争形势和农民的心情来看,都要求分田越快越好。那么,用什么办法能既快又好?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得出只有用“抽多补少”的办法。这个办法简单易行,省时、省工,农民又满意。随即,溪南区委、区苏维埃政府在全区推广“抽多补少”的分田办法。

8月中旬,溪南区工农兵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颁布了由张鼎丞、邓子恢经过调查研究并亲自起草的《土地法》《劳动法》《肃反条例》《婚姻条例》等新法令。其中,《土地法》率先规定以“以乡为单位”“平均分配”“抽多补少”等原则为分田的基本办法。溪南土地政策用新法令得以体现,人民的利益得到新制度和新法令的有利保护。溪南苏区开展土地革命有了法律支撑,使得溪南苏区分田工作迅速展开。溪南区是在全国发动土地革命较早的地区,溪南土地法是中国共产党较早制定的土地制度,比192812月颁布的《井冈山土地法》还早4个月。

在溪南群众的热切支持下,从7月下旬至8月中旬,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溪南区13个乡约2万人口胜利完成了2万多亩土地的分配工作,使溪南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愿望。分田结束后,溪南区苏维埃政府还在金砂邹公庙召开分田胜利庆祝大会,宣告溪南人民第一次真正做了土地的主人。在后来的实践中,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引起一些纷争,溪南区苏维埃政府又补充制订了“抽肥补瘦”的办法,解决了这一问题。

溪南土改分田,是在毫无前人经验、困难重重、敌我斗争十分紧张的形势下开展的。张鼎丞、邓子恢紧密地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反复进行调查研究,集中群众智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创造了一套完整的土改分田方法。这些经验,与后来中央公布的土地纲领在原则上是一致的,为毛泽东指导闽西土地革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作者:张镜宏 林添茂 ,原载《福建党史月刊》2024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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