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909-3000-2024-00005
- 备注/文号:洋政〔2024〕6号
- 发布机构:下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5
- 有 效 性:
各村两委、镇直有关部门:
现将《下洋镇非世遗土楼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下洋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印发
下洋镇非世遗土楼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非世遗土楼的保护,根据《永定区土楼保护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永委办发〔2024〕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辖区范围非世遗土楼保护管理,整治土楼安全风险隐患,落实土楼保护安全措施,补齐短板,夯实基础,筑牢防线,提升土楼保护工作能力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行动,全面加强非世遗土楼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土楼防火、防灾能力;抢救性保护修缮土楼,使土楼险情基本消除、状态良好;强化土楼保护基础管理,保障除世遗土楼外的各级各类土楼安全。
三、主要任务
我镇是土楼存量较大乡镇,目前除世遗土楼外,现存土楼353座,其中非世遗文物土楼74座、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及一般围合式土楼269座。为切实保护好镇域内非世遗土楼安全,重点工作如下:
(一)建立“一楼一册”清单。对省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土楼实行重点保护,对文物点土楼实行常规保护,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及其他围合式土楼实行一般保护。由相应管理使用单位负责(无管理使用单位的,由乡镇村居负责),在2024年5月前完成“一楼一册”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并分别报送镇文旅办、村镇规划站备案。
2.落实安全责任人责任。结合土楼保护级别和实际价值,确定和公告公示土楼安全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并将上级部门制作公告公示牌张挂上墙;实行日常巡查机制。对辖区内的土楼,包村领导每月至少巡查1次,支部书记每周至少巡查1次,安全责任人每周不少于2次巡查。
3.加大土楼保护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保护非遗土楼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形成全社会自觉参与保护的良好风尚。引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非遗土楼保护传承活化利用行动。各村居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土楼建筑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安全消防培训演练。
4.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土楼安全隐患网格式排查队伍,各村网格长由包村领导担任,二级网格长由村书记担任的网格化排查模式,对辖区内土楼开展网格化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土楼隐患问题,要及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责任人、完成时限,对标对表,逐一对账销号。
5.鼓励修缮“以奖代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土楼保护行动中来,提升楼主自主保护意识、主动性和积极性,对土楼保护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群众保护积极性高、意愿强烈并能自筹解决部分修缮资金的村给予优先向上申报,争取上级奖补资金。
6.配备安全消防器材。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土楼,由所在乡镇负责,配备高压水枪、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文物点土楼由所在村(居)负责,配备高压水枪、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非文物土楼由所在村(居)负责,配备灭火器。
7.落实安全用电防控。省级、县级、文物点土楼由乡镇负责,其他非文物土楼,由所在村负责,实施表上、表下用电安全改造。无人居住的土楼,由镇政府协调供电公司,采取加强用电准入、切断电源、鼓励使用太阳能照明等方式,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提升土楼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根据本整治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指定专人负责,细化措施,建立台账,保障落实。
(二)明确经费保障。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解决土楼保护经费。
(三)强化考评监督。将土楼保护工作纳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内容,对重视不够、不作为或不负责任,造成土楼损失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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