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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溪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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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西溪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0 17:0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永定区西溪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

地址:永定区西溪乡富家街3号西溪乡人民政府党政办

联系电话:0597—5761961

邮编:364100

一、总体情况

2022西溪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对本乡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主动公开

    2022年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制作宣传横幅200余条,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公益广告、政务服务类信息58条,印发各类宣传单6000余份。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乡未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组织各部门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明确信息公开的作用和意义,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所有发布上网的文件均经过规范性和保密性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

西溪乡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法律、法规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按照新的范式、标准,编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修订信息公开指南,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内容进一步优化对应。同时在西溪乡便民服务中心完成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方便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随时随地获取本部门相关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西溪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督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时效实效、内容质量、公开流程等纳入乡年度考评。同时,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热线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乡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乡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条例》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三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欠丰富。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我乡将按照《条例》和市、区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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