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919-2500-2024-00009
- 备注/文号:仙政〔2024〕47号
- 发布机构:仙师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6
- 有 效 性:
关于开展2024年秋冬季森林防火
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各村委会、镇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当前,我区已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会议以及省、市、区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遏制森林火灾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林区环境,根据永森防指办〔202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严防森林火灾,守护生态安全。
二、活动时间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
三、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生态保护等重要论述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快解决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
(四)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火灾特点、安全避险等常识。
(五)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
(六)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森林防灭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事迹。
四、主要任务
各村、镇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地本行业森林防火实际,以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迅速行动起来,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确保取得实效。
(一)综合施策,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充分发挥广播、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普及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通过森林防火公益宣传栏、悬挂横幅、发放传单、鸣锣告示、墟日宣传、志愿者进村入户等形式对林区群众开展安全用火宣传。积极发挥乡村护林防火协会、乡村护林员的作用,通过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对农村“三不”(不懂法、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野外用火主体开展安全常识宣传。
(二)聚焦关键,提升宣传指向性。
在旅游景区入口、景点等重点部位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或防火标志,组织自愿者设岗发放宣传单;在农田与林地交界处及其他防火重点敏感区域设置临时宣传牌,在秋收冬种、郊游人员集中地方开展宣传,提醒谨慎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在高森林火险期等重点时段,对革命纪念地、寺院宫庙庵堂宗教场所、坟区等重点区位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宣传,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加强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引导教育进山人员文明用火、安全用火、依法依章用火。
(三)部门联动,扩大宣传影响力。
联合应急管理、民政、宣传、统战、公安、电力等部门要主动履职,发挥自身优势,开展行业内专项宣传。组织专题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全力营造强大的森林防火宣传舆论声势及防火氛围,扩大受众范围。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来抓,抓实抓细抓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工作。主要领导要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认真组织,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宣传方策。各村要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制订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在讲求实效的基础上,力求做到有特色、有创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重点制订针对性的活动方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三)强化指导监督。各村、镇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扎实开展宣传月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适时派出工作组检查各地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地林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评分依据。
(四)及时总结反馈。各村、镇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林业部门负责汇总工作进展,及时报送工作成效及问题建议。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镇林业站。
仙师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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