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
- 有 效 性:
永定区堂堡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堂政〔2023〕2号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龙岩市永定区堂堡镇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堂堡镇村中村堂堡街1号
电话:0597-5791269
传真:0597-5791268
电子邮箱:tbxdzb138@163.com
邮编:36411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堂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一)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镇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加强学习和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加强对镇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堂堡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认直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及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进一步梳理,及时认领事项目录清单,规范化更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以点带面、统筹推进,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引领;实时跟进、全面铺开,不断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范围;优化提升、部门协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严格规制、细化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细化标准、层层递进,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平台。
(三)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2年,全镇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22年我镇公开信息2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0%;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占0%;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0%;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占0%;重大建设项目信息0条,占0%;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5条,占68.18%;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占4.5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占13.64%;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占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占4.5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条,占9.10%。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全镇各级各部门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各站所各室均能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管理好本部门信息,没有出现泄密的情况。
(六)平台建设情况
堂堡镇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在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通过这些栏目人民群众可以了解本部门权限内可以公开的所有政务信息。同时在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打造了一个线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专区,方便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随时随地获取本部门相关政府信息。
(七)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堂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督促指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热线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022年我镇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
|
行政强制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决策部署精神和任务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三个不够”:
1.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
2.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3.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但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改进措施
1.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全体干部特别是相关操作人员对《条例》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2.扩大信息公开途径。加强相关信息的宣传,让更多群众有更多渠道(微信、微博等)了解更加全面的政府公开信息。
3.拓宽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增设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扩大社会覆盖面;在其他公共场所采用村务公开栏,便民服务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开公信息,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龙岩市永定区堂堡镇人民政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