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908-0100-2023-00004
- 备注/文号:岐政〔2023〕34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岐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1
- 有 效 性:
因人事变动,决定调整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赖庆晶 党委副书记、镇长
第一副组 长:
阙少华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民政工作分管领导)
副 组 长:
陈茂全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黄 浩 党委宣传委员
邱智鹏 党委统战委员
卢丹洁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陈铭敏 人武部长
蓝毅斌 党委组织委员
梁鸿昌 党委委员、岐岭派出所所长
江良增 副镇长
赖树林 副镇长候选人
林丽梅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卢耀生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钟梓城 司法所所长
曹志红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
林太源 党政综合办主任
陈细番 民政办负责人
游秀玲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卢才坤 财政所所长
王梅芳 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 烽 林业站负责人
王泽丰 环保站干部
曾 辉 宣传、统战干部
各包村工作队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阙少华同志兼任,成员由陈细番、曾炬标等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调整,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永定区岐岭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