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908-0100-2023-00002
- 备注/文号:岐政〔2023〕16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岐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18
- 有 效 性:
为加强对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岐岭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赖庆晶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茂全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黄 浩 党委宣传委员
邱智鹏 党委统战委员
卢丹洁 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林辉城 党委委员、岐岭派出所所长
蓝毅斌 党委组织委员
江良增 副镇长
林丽梅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阙少华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钟梓城 岐岭司法所所长
曹志红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林太源 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卢才坤 财政所所长
王梅芳 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庆奕 水利站负责人
江恒皆 林业站负责人
陈细番 民政办负责人
赖飞飞 统计站干部
张永良 村建部门干部
吕丽艳 综治办干部
陈德文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
王泽丰 党政综合办干部
苏 珍 党政综合办干部
陈琼瑶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
各包村工作队长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以上工作领导小组如有人员调动、变动而作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统计站,办公室主任由江良增同志兼任,成员:赖飞飞、陈德文、王泽丰、苏珍、陈琼瑶等同志负责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期间的日常工作事务。
各村应于2023年4月底前设立经济普查工作小组并上报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和调查登记工作。
龙岩市永定区岐岭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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