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908-25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岐政〔2025〕17号
- 发布机构:岐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9
- 有 效 性:
岐岭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因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岐岭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黄福荣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陈茂全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苏小英 党委宣传委员
卢耀生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钟梓城 岐岭司法所所长
成 员:
林太源 党政综合办主任
张永良 项目办负责人
曹晓华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
曾献勇 岐岭镇法律顾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大队,由卢耀生、钟梓城、林太源、曹晓华、张永良、曾献勇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日常法制审核工作。成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我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规章制度等。
(二)承担镇实施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性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内容
(一)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二)是否超越决定机关的决定职权;
(三)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的进行决策;
(四)是否与我镇原有的决定、规范性文件相协调、相衔接。
岐岭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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