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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908-25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岐委〔2024〕50号
  • 发布机构:中共永定区岐岭镇委员会、永定区岐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24
  • 有 效 性:
岐岭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4-12-24 15:45

 

岐岭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委、区政府:

2024年,岐岭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岐岭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扛牢政治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镇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发挥镇依法治镇委员会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依法治镇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依法治镇委员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网络体系,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规范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在决策前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凡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全部需经集体讨论才作出决定,且在决策过程中主动接受监管指导,听取意见建议,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聘请1名专职法律顾问,为我镇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保障日常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全年法律顾问共为政府提供法律意见10条,参与行政诉讼案件1件。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备案、清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实时掌握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坚持动态清理,应修尽修、应废尽废,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和合法性。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台账,做到底清数明。全年共发布并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三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着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年镇综合执法大队共立案3闽执法平台累计录入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案件45件。全镇没有发生因执法决定不准确、执法行为不文明等造成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四是做好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阳光政府。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注重整体把控基层实践,稳步推进各村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推进诚信政府建设。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络培训,及时录入政务信息,不断延伸公开领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机关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年公开政务信息4条。

落实法治建设责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年镇村各调解组织共计调解矛盾纠纷238件,妥善处理12345诉求件102件,信访事项6件。聚焦社会公共安全领域,完善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加强重点人员和重点场所巡查监管力度,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强化党建引领,助力平安建设。始终坚持把平安建设作为提高群众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拉近党群干群关系,在推动构建好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取得新突破。二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重点和任务。抓好重点人员普法。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2次,举办专题学法讲座1次。组织镇公职人员及各村书记56人参加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98.2%。深入辖区内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全年深入岐岭中心小学、岐岭中心幼儿园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反校园欺凌等法治宣传活动6场。结合“3.15”“4.15”“12.4”及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册)。三是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今年通过区1520”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创建验收,全年挂村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律服务12次,协助办理各类案件40件;开展“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173人次,人民调解员培训120人次,进一步提高了乡村法治建设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部分镇村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和能力不足。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创新不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依法治镇委员会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推进职能,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部署,坚持在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法治宣传等重要工作发挥组织领导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二)加强队伍建设,壮大后备力量。扎实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开展“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鼓励“法律明白人”紧密结合农村工作实际中常见的山林土地、农民建房、婚姻家庭等问题进行以案释法,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实践中不断强化队伍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系统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入全镇各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警示教育等活动,切实推动法制副校长扎根校园,将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

(四)提高法治宣传水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守正创新,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和科学的普法理念,推动法治宣传向培养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精神和法律信仰,引导群众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尤其要更加注重法治文化的熏陶。既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也鼓励支持群众自编、自导、自演各具特色的法治文艺节目,积极探索法治宣传市场化运作可能性。推动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法治实践中。

 

 

中共永定区岐岭镇委员会    

永定区岐岭镇人民政府    

202412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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