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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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永定县岐岭乡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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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永定县岐岭乡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定县岐岭乡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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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岐政[2013]5号

  岐岭乡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岐岭乡党政办联系。(联系电话:0597-3151898)

  一、概述 

  2012年,岐岭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遵照《条例》规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并结合县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规范体系,提高公开载体建设水平,确保我乡政府信息公开有条不紊地开展。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乡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1名分管办公室副乡长任组长,党政办及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规范了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责任,明确了各自工作的职责,确保政务信息得到及时、全面和清楚地公开。

  2、编制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永定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认真修订编制《岐岭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岐岭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了抓好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乡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组织集中学习《条例》,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情况 

  1、我乡按照要求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规划计划类、行政许可类、重大建设项目及为民办实事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科教文体卫生类、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类信息类,共九类,2012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0条,工作规则9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2条,应急管理3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等3条,工作动态7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等 2、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乡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是通过政务公示栏、板报等方式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通过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一般不予公开。确因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网还没有建设,信息公开面不够;信息公开机制不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乡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我乡拟筹措经费建立政府网站,好让更多群众更多渠道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2、规范运作,建立机制。制定一套适应我乡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要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民众对本乡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3、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使政府信息工作走向正常化轨道。

  岐岭乡人民政府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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