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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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永定区岐岭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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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永定区岐岭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定区岐岭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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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龙岩市永定区岐岭镇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方式:0597-3151898

  地址:永定区岐岭镇福三北路103号

  电话:0597-3151898

  邮编:3641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岐岭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制度,确保岐岭镇政务公开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

  及时规范更新“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基础类信息。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条。其中:批复函2条、环保类1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信息发布前,岐岭镇通过信息公开选项审查、文件内容规范审查、文件发布保密审查等多重手段,严格审核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敏感词等内容,根据“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重要的、有价值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做到不重不漏,若发现疑点及时通知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核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由党政办、便民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财政所等干部组成工作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

  强化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对信息的上报、审核、发布等流程作了严格的要求,实行经办人上报、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办公室统一发布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岐岭镇社会评议制度。通过及时公开和发布信息,使乡政府的工作更加透明,让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多更快地了解到乡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特别各类便民惠民政策,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7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重视、了解不够;二是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形式单一,以文字居多,其他展现形式较少。三是岐岭镇政务公开专业人员配备不足,政务公开工作目前由党政办负责,仅1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改进措施:一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及时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二是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及时统计信息,增加发布信息量,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推进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科学配备人员、明确分工、规范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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