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904-3000-2023-00004
- 备注/文号:无文号
- 发布机构:中共培丰镇委员会培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06
- 有 效 性:
关于明确培丰镇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和人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现将培丰镇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和人员明确如下:
一、法制审核工作机构
培丰镇法制审核工作机构设在镇党政办。
二、法制审核人员
法制审核人员名单如下:
简福荣 党政办干部
张城富 培丰镇法律顾问
三、法制审核机构及其人员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规章制度等;
(二)负责行政执法法规、规章的草拟及修改的报批,办理有关的协调工作;
(三)承担本镇实施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含行政处罚和行花政强制)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四)审核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五)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
中共培丰镇委员会
培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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