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904-30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无文号
  • 发布机构:培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28
  • 有 效 性:
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时间:2025-02-28 17:18
 

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执法依据

责任主体

实施主体

备注

1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2

对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款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3

对未将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运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理场所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4

对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点的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5

对将易腐垃圾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类型生活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6

对未将大件废弃家具投放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交由收集、运输单位处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7

对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8

对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9

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0

对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1

对乱倒垃圾、粪便、污水,随地便溺、焚烧树叶或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项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2

对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3

对炉口、烟囱等排污口朝向街面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4

对未经批准移植或非正常修剪树木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项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5

对未经批准砍伐或因移植、非正常修剪树木造成死亡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六)项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6

对损坏草坪、花坛和绿篱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七)项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7

对在公共绿地和风景林地内倾倒废弃物、放牧、采石、挖土和其他有害绿地的行为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七)项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8

对将未经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建筑物交付使用的处罚(限于已交付使用的住宅和施工许可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行政处罚

《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9

对出租违法建筑的处罚

行政处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20

对出租房屋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21

对出租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的处罚

行政处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22

对出租住房的,未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限期内未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23

对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限期内未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24

对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拒不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25

对食品摊贩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未索取并留存进货凭证,凭证保存期限少于三十日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一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26

对小餐饮未取得登记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二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27

对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未规范佩戴口罩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第一点、第三点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28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十八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29

对销售含磷洗涤用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三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30

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31

对违反有关规定未给予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待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32

对违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33

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34

对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35

对农药经营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36

对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未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37

对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38

对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39

未经执业兽医备案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六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40

对未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而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41

对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进行动物诊疗活动或违法进行动物诊疗活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42

对拒绝阻碍重大动物疫情监测、不报告动物群体发病死亡情况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四十六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43

对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44

对未经定点,擅自屠宰牲畜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45

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牲畜屠宰厂()未按照规定建立电子台账,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二条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八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46

对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追溯食品未按照规定赋码并销售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47

对食用农产品类追溯食品生产者上传虚假信息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48

对茶叶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茶叶生产记录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三十四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49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规载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三十一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50

对自走式农业机械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51

对炸鱼、毒鱼、电鱼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五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52

对在湿地范围内非法揭取草皮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项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53

对在湿地范围内捡拾野生鸟卵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项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54

对经营者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55

对拒不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不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九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56

对擅自在森林防火区从事实弹演习、爆破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一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57

对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58

对机动车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59

对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60

对依法批准野外用火但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一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61

对毁坏或者擅自拆除、挪用森林防火标志、设施、器材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62

对破坏防火隔离带或者生物防火林带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63

对未经批准或未按要求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64

对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65

对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二条
《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四十二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66

对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六条
《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67

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五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68

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杆植物的、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福建省防洪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69

对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福建省防洪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70

对毁坏大坝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71

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取土、挖沙、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72

对在库区内围垦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73

对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或者堆放杂物、晾晒粮草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74

对擅自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75

对围垦水库或占用围垦垦区内、外的排涝通道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防洪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76

对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进行河道采砂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77

对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要求采砂或未及时清除砂石弃碴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78

对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第七十六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79

在农村公路上及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九条
《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80

对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八十一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
《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81

对利用农村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82

对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83

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84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85

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86

对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87

对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88

对占用消防车登高场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福建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八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89

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90

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防汛条例》(1991年国务院令第86号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三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91

发生地质灾害强制组织避灾疏散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4号)
 
第二十九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92

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逾期不改正的拆除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城乡规划法》(2019年)
 
第六十五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93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置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禁毒法》(2007年)
 
第十九条第二款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94

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物,堆放物的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电力法》(2018年)
第五十三条  第六十九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95

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教育法》(2015年)
第六十三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96

对辖区内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教育法》(2015年)
第十四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97

对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义务教育法》(2018年)
第五条第一款
第十二条第一款
第十三条第一款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98

对父母或监护人允许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国务院令第364号)
 
第三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99

对农村五保供养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6号)第三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00

对农民负担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1994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第三条第二款     第十六条    第十九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01

筹资筹劳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
  
第二段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02

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二次修订)第二十六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03

对农业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农业法》(2012年)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04

对集体企业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1年国务院令第88号发布,2016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订)
   
第五十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05

对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1.《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2000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第五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06

对村民委员会工作情况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
   
第三十一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07

对村民委员会换届移交工作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
   
第二十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08

对乡道养护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1.《公路法》(2017年)
   
第八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09

对水库大坝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防洪法》(2016年)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10

加强种子执法和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种子法》(2015年)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11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7号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六条第三款第八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12

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2010年修订)
   
第五条第三款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13

对城乡规划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1.《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第三条
,第四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14

对镇界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1.《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3号)
   
第十九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15

对档案工作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1.《档案法》(2016年)第六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16

消防安全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1.《消防法》(2019年)
 
第三十一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17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1.《安全生产法》(2014年)
第八条第三款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18

森林防火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第四条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19

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管理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号发布,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20

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民兵工作条例》(1990年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1号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七条第一款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21

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第四条第二款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22

文物保护管理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107日第四次修订)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定区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永政规〔202217号)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123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定区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永政规〔202217号)                     

培丰镇人民政府

培丰镇综合执法大队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