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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904-25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培政〔2025〕12号
  • 发布机构:培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4
  • 有 效 性:
培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丰镇进一步推进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5-03-21 16:39

培政〔2025〕12号 

    

  培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培丰镇进一步推进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各村委会,包村工作队、镇直有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培丰镇进一步推进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 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定区培丰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培丰镇进一步推进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 镇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巩固区域内水质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养殖行为。各村委会、 包村工作队按属地原则,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全面摸排,对新发现 未批新建、反弹复养、散养等的非法养殖场及时组织力量依法关 闭或拆除。进一步规范保留场环保设施、设备高效运转,确保不 发生偷排漏排的违法行为。 

  二、时间安排 

  从2025年3月20日至6月2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集中整 治。 

  三、工作任务 

  (一)依法依规关闭或拆除违法违规养殖场 

  各村委会、包村工作队要加大对本辖区的非法养殖场的巡 查力度,依法拆除或关闭禁养区内及可养区违法违规畜禽养殖 场。加强对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和可养区内违法违规生猪养殖 场巡查监管,严防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回潮。包村工作队员每周一上报上一周的(养殖为污染整治周巡查表)。 

  (二)精准施策,全面提升保留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建 设水平 

  根据永定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关于做好保留  生猪养殖场升级改造评估工作的通知》(永环[2024]42号)文件  精神,永定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第三方评估机构已于  2024年12月底完成了全镇保留生猪养殖场的环保设施实地评估, 评估成果详见附件。各包村(场)领导、包场干部要对照《现场  评估汇总表》中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督促保留场进行整改,环保  站要加强指导。包场干部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下发并经保  留场签收后,存根联交张小菊处统一归档。整改工作实行一周一  调度,各包场干部要将整改情况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报张小菊处。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肃工作纪律 

  各村委会、各包村(场)领导、包场干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 镇纪委、效能办要不定期对各村违法养殖场、保留场存在问题  的整改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各包村(场)挂   钩领导、干部启动追责问责。 

  附 件 : 

  1.《现场评估汇总表》 

  2.培丰镇保留场升级改造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调度表 

  3.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培丰镇保留猪场评估后存在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 

  猪场: 

  根据厦门山水公司(第三方)评估机构已于2024年12月底完成了全镇保留生猪养殖场的环保设施实地评估结果,你场存在的问题如下: 

养殖场现存问题

不足

猪舍:有;猪栏:有;处理设施:有;独立电表:有;冲洗水表:有;饮用水表:有;三分离:有;干湿分离机:无;叠螺机:无;消纳地证明:有;深度处理设备齐全:有;设备运行情况:正常;配套消纳地管有无:有;配套消纳地管网运行是否正常:正常;储液调节池标杆标:有。

叠螺机:无

  为此请你场务必在2025年6月30日内完成问题整改。否则关闭饲养生猪,明年不再给予年审动物防疫合格证。 

  猪场公章: 

  猪场业主(签字): 

  2025年  月   日 

  通知送达人: 

  送达时间: 

  龙岩市永定区培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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