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904-2500-2023-00006
- 备注/文号:培政〔2023〕47号
- 发布机构:培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25
- 有 效 性:
培政〔2023〕47号
关于印发《培丰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行业分管领导、各村委会、各驻村工作队及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培丰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培丰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培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
培丰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持续增强应急管理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促进“平安培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龙岩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龙岩市永定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培丰镇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二)工作原则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响应;科学规范,快速反应;属地为主,全民参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全镇处置突发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镇主要领导、有关行业分管领导、驻村领导及派出所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当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督促各有关村、工作队及岗位及时有效做好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及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所有紧急情况的接警、转报和组织施救,以及必要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处理等工作。
(二)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通常以到现场的镇最高职务的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行业分管领导、驻村领导和村书记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现场工作组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和把关;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三)突发事件现场工作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如下:
现场施救组。由镇应急管理(消防)岗、派出所、供电所、事发村和驻村工作队等单位人员组成抢险抢修队伍,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抢修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
警戒治安组。由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事发村和驻村工作队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
医疗救护组。由卫生健康岗、镇卫生院和矿区医院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人身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对现场污染物消毒清理等。
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民政办等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救援设备器材,负责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新闻协调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安办和宣传岗等组成。主要任务是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协助做好对外联络工作;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
善后工作组。由镇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岗、应急管理(消防)岗等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撰写调查报告、损失评估报告;开展快速理赔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及时处理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及火化工作。
三、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发布和报告
(一)预测
加强历年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年度气候趋势预测情况以及汇总的监测数据等的研究,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并及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
(二)预警级别与发布
突发事件预警级别严格按照严重性与紧急程序,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镇突发事件预警的发布,由镇党政综合办负责发布,其他职能部门配合。
(三)报告
1.镇值班室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向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报告。
2.镇领导在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通知有关部门组织抢险、施救。同时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相关岗位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镇政府报送最新动态。相关岗位接到预警警报后,按照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本岗位的防范工作。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岗位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镇领导和相关岗位干部要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抢救受伤人员,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并如实将处置情况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
(三)现场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党委、政府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区总值班室和有关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四)新闻报道
镇党政综合办和宣传岗要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稳。
五、附则
(一)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