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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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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培丰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5-01-20 17:1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全文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永定区培丰镇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人民政府

电话:0597—5691563

邮编:36411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培丰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执行“先审后发”、聚焦“三争行动”,聚力真抓实干,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服务质量、政务透明度、办事效率上持续用功,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格局,人民群众对培丰镇人民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加大公众对政府工作的关注度、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对信息的分类整理、及时有效地公开信息,将群众关注的、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规、政策、发展规划、工作动态、重大事项、重要举措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策咨询等服务。2024年,培丰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党群服务中心便民综窗录入市网平台办件合计8999件,调整省网事项合计436件次,办不成事登记件数3件,已全部解决,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回应群众疑问319已回复 319件,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培丰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精准规范答复申请,建立规范答复机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4年培丰镇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梳理政务运行公开事项,细化政务公开主体、内容、程序,确保格式规范、目录准确。对所发布的信息坚决做到先审后发,防止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政策错误、方向错误、文字错误等问题,并及时更新信息、添加内容。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协同配合,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的管理体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培丰镇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除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 抓好“幸福培丰”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广播公示栏等媒介将更多党委政府工作动态及时传播给广大群众,提高政府信息的群众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

培丰镇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镇纪委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日常督查事项,开展全过程督查,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立即梳理问题清单,及时发出督办通知,规定完成时限,持续跟踪督导直至问题解决。2024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责任研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由于机关事务繁杂,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存在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专业性有待加强,从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快,业务技能不够精通。

(二)改进措施

一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强化主动公开的意识,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信息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二是加强培训学习,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工作要求、掌握工作流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同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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