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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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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培丰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6 20:02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永定区培丰镇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人民政府

  电话:0597—5691563

  邮编:36411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培丰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永定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进一步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升了政务公开服务质量,有效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培丰镇人民政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热点、难点,突出重点,紧扣时间节点,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进一步提高政务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打造出良好的政务环境。

  2021年,主动向公众公开《村(居)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培丰镇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培丰镇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永定区机构职能目录》《培丰镇2021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进展情况》等文件,共16条全文电子化信息,并按时完成政务公开每季度的季报工作同时,通过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咨询台,方便群众查阅政策文件、政务动态、办事服务及信用信息等。

  )依申请公开

  2021年,无收到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的管理体制同时,加强信息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坚决杜绝政策错误、方向错误、文字错误等问题,并及时更新信息、添加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明确政府政务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制定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咨询台,群众可以登录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信用定远网站,查阅政策文件、政务动态、办事服务及信用信息等。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

  严格按照永定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细则,成立考核小组,通过听取自查自检汇报、查阅政务公开档案资料、查看公开栏、找群众座谈等方法,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2.社会评议

  健全落实重要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新闻媒体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落实保密审查责任,规范政府信息获取、查验、发布等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因未审查或审查不严导致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4.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成立了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并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镇纪委、监委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日常督查事项开展全过程督查,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立即梳理问题清单,及时发出督办通知,规定完成时限,持续跟踪督导直至问题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的内容与群众的需要存在差距、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

  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使之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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