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906-30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龙政〔2026〕10号
- 发布机构:龙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13
- 有 效 性:
《龙潭镇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永定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3 日
龙潭镇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永定区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此方案。
一、龙潭镇地理概况及地质特征
我镇位于永定区东部,永定河上游,东接新罗区适中镇,南连南靖县梅林乡,西靠抚市镇,北与培丰镇毗邻,面积81.7平方公里。全镇下辖8个行政村,1个林场。有83个村民小组,28个自然村,人口13000多人。境内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煤炭储量1亿多吨,石灰石储量3亿多吨,铁、锰、粘土矿开采已有多年的历史。因矿产资源的开采,可能存在着不少地质灾害隐患,加上人类种植活动破坏植被,造成土质松动,在强降雨条件下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及成因
通过对全镇的全面调查,各行政村存在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隐患。我镇目前已发现的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为滑坡,暂时没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
地质灾害的成因:主要是人为削坡建房形成近直立高陡临空面或松散的坡残积粘性土遇强降雨时发生滑坡等。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村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本村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预报网络,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班加强对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自然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交通、水利、村管站、教育、安监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包村工作队及村“两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村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挂点镇村干部为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高陡边坡监测工作及发生地质灾害时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各包村工作队及村“两委”干部要进村入户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可能地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三)切实加强汛前险情巡查工作
在汛期自然资源所要会同村管站、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做好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点,要及时制定治理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切实保证地质灾害调查、区划、评估、监测、预报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及部分特别危险点治理经费。同时,对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要加大调查处理力度,落实治理经费,确保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做好预警预报。汛前,各包村工作队及村“两委”干部要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并落实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班及村级抢险救灾救援应急分队。
2.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并制定和完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的防治应急预案,同时组织编制《本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使受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内的每个村民了解灾害隐患、撤离路线、防灾避灾措施等事项。
3.各包村工作队要督促村民、村“两委”干部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尤其是汛期要加大监测频率,密切观察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或区自然资源局报告,如遇情况紧急要立即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4.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情巡查,做好防范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同时建立巡查台帐。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填写并发放“两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减灾措施,确保安全。
(六)严格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
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一旦接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的报告后,村“两委”要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报告。同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镇人民政府视灾情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和村“两委”要按照《龙潭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要求,做好相关单位的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七)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和治理
查明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研究其发展和危害趋势,提出科学防治措施。对稳定性差,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多方筹集资金予以治理,早日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八)规范工程活动,加强地质环境保护
尽量避免在山体斜坡带进行人为工程活动,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同时自然资源所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杜绝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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