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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906-30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龙政
  • 发布机构:龙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2
  • 有 效 性:
永定区龙潭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村两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时间:2025-08-22 17:16

  永定区龙潭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村两级林长  

  名单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部署,切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林长制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林业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目标,根据《龙潭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龙委〔2021〕104号)文件精神,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调整后的《永定区龙潭镇乡村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龙岩市永定区龙潭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村两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林长调整 


永定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2025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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