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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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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龙潭镇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5 17:02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龙潭镇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龙潭镇政府路6号

  电话:0597-5601023

  邮编:36412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龙潭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以群众需求关切为出发点,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不断规范公开形式,增强镇政府和站所、村工作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为服务和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龙潭镇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全镇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精心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将镇基本情况、镇领导成员分工、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职能目录、联系方式、政府权责清单、村居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等全部列入主动公开范畴;为促进财政资金透明,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经费使用情况。强化民生领域公开,主动公开惠农、就业、低保、残疾帮扶等各类公共便民服务项目。2023年龙潭镇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依法及时、主动真实公开政府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定期抽查,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和定期考核等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永定区档案馆、永定区图书馆、政府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大屏、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确保群众及时准确掌握政府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2.社会评议

  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根据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和时限、公开制度、公开效果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设计问卷调查表,通过公众号等渠道公布,供公众评议。对评议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评议结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责任与处理相适应的原则,对违反《条例》和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行为追究责任。

  4.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深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情况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宣传栏、包村干部入户、手机短信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找准群众关注重点,提高群众参与热情,营造信息公开浓厚氛围。二是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不断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加发布信息的数量与质量,提高业务数据及时性、准确性,增强服务意识,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龙潭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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