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903-0100-2025-00006
- 备注/文号:坎政〔2025〕15号
- 发布机构:坎市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8
- 有 效 性:
关于印发《坎市镇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各小学:
现将《坎市镇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做好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
坎市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坎市镇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小学管理规程》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龙岩市永定区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就读小学一年级。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所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经坎市镇人民政府审核,区教育局批准,可延缓或免予入学,延缓期满,应即入学。
三、招生计划
1.班生规模
小学教学班学生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
2.招生计划与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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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招生计划 (班级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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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市彩金实验小学 |
6 |
各完小招生,根据各村(居)实际生源情况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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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土小学 |
1 |
(1)坎市彩金实小招生区域:坎市街社区、镇直机关事业单位、原撤并小学(新罗村、洽溪村、清溪村、浮山村)采取自愿原则。
(2)白土小学招生区域:文馆村、秀山村。
四、坎市彩金实验小学招生条件
(一)录取办法
彩金实小招生,按条件分批次录取。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电脑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坎市镇政府统筹安排到白土小学就读。
第一批:
1.房产和户籍均在坎市街社区的适龄儿童,原住民(凭户口本,不含挂靠的外来人口);
2.区直、镇直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在编在岗人员子女(凭单位工作证明);
3.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4.原撤并学校所在村(新罗村、洽溪村、清溪村)适龄儿童。第二批:
1.在坎市镇集镇范围内购房、建房的居民子女(凭户口本、购房合同或建房有关证明);
2.外乡镇户籍在坎市彩金实小施教区范围内购房、建房的外地居民子女(凭购房、建房有效证件);
3.在我镇投资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并根据约定符合条件的;
4.浮山村自愿报名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
进本镇经商人员子女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本镇现役军人子女;
2.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子女;
3.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
4.在我镇投资经商,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子女或孙子女;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已投产企业高管(含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中高级职称人员子女或孙子女;
5.在坎市街社区购房或租房的文秀产业园拆迁户子女或孙子女(凭文秀产业具的材料到坎市镇政府审核的证明);
6.港澳台胞、侨胞及外籍子女(上述人员子女中,父母至少一方在永定辖区工作生活);
照顾对象经坎市镇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可安排在彩金实验小学入学。
(三)户籍要求
适龄儿童的户籍应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至少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招生区域范围的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之后截止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本镇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房产要求
须住宅、商住用途。《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下同)登记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房屋截止人应是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
(五)进本镇经商人员子女的认定
进本镇经商人员子女的认定,需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镇合法经营并能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应的有法律效力的证件。
2.在本镇有固定的居住场所。
凡符合条件的本镇经商人员子女,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区域所属招生学校登记报名,若第二批次人员超出学位时,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坎市镇政府统筹安排到白土小学就读。
(六)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一律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符合“持有坎市街户籍或房产”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房产证及水、电开户及交费票据等有效证明;
(3)父母双方身份证;
(4)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防疫站打报告);
2.政策性照顾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就读报告;
(2)户口簿;
(3)提交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防疫站打报告);
(4)相关证书、证明等有法律效力的材料。
3.进本镇经商人员子女,报名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营业执照和租房合同及租住房屋者的房产证或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3)其它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坎市防疫站打报告);
(4)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坎市街社区《居住证》的提供《居住证》;经商、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工商登记信息表和固定营业场所证明(凭房产证或合法租店协议书等认定)、法人代表身份证、户口簿。
五、其它小学招生办法
白土小学招生,其它中心校招生办法组织实施招生。严格按本校招生范围,摸清辖区内适龄儿童底数,根据生源实际组织招生,确保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对流动人口子女,经审查符合就读条件者,应全力安排,有学位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六、残疾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全镇各小学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关于做好2018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组织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41号)文件精神,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到校随班就读,也可动员其到永定区特殊教育学校(联系电话:13507531133赖校长)或龙岩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七、其它事项
(一)8月10日以前各校发布招生公告,告知家长具体招生时间、地点、招生条件、应带材料。
(二)各校招生工作应在8月30日前完成,并将招生名单进行公示。
(三)凡符合各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应按规定时间到片区校登记、建档,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校登记、建档的,如果片区校学位录取已满,则由“坎市镇小学阳光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它片区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如果在招生中提供虚假证明,经核实后,学生回原籍就读,并依法追究造假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招生纪律
为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成立“坎市镇小学阳光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我镇小学招生方案细则。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人员要依据招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不得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关注度高。各校领导、教师应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我镇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
坎市镇小学阳光招生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 坪
副组长:黄 敏、郑万春、卢海锋
成 员:卢明增、卢欣春、简万坤、卢培才、赖任宏、卢 婷、温小燕、张 琳
为加强阳光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监督,设立坎市镇小学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97-5662321
九、本方案由坎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仅适用于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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