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903-0100-2024-00009
- 备注/文号:坎政〔2024〕15号
- 发布机构:坎市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0
- 有 效 性:
坎政〔2024〕15号
关于印发《坎市镇事业单位第六轮
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镇直各部门:
现将《坎市镇事业单位第六轮岗位设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抄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档。
坎市镇事业单位第六轮岗位设置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更好地调动广大专业技术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区人社局《关于开展全区事业单位开展第六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永人社〔2024〕7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因事设岗、人岗相适、以岗定规、岗变薪变”的原则,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和岗位认定。现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坎市镇事业单位第六轮岗位设置方案。
一、单位聘用基本情况
1.党群服务中心(加挂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在编15人。现聘管理岗10个,专技岗3个,工勤1个。
2.综合执法大队(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在编10人。现聘管理岗7个,专技岗3个。
3.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加挂项目服务中心牌子):在编17人。现聘管理岗6个,专技岗11个。
二、岗位设置聘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岗位设置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我镇岗位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因事设岗、人岗相适、以岗定规、岗变薪变”的原则;
(3)坚持岗位数总量控制和岗位聘用“一人一岗”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根据我镇第六轮现聘岗位、区人社局核准第六轮岗位核定表和高、中、初级内部等级晋升岗位数核定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及本次聘用数设置如下:
1.管理岗位
依据本单位机构规格,设置八至十级职员和见习岗位。设置八至十级职员(其中八级职员9人、九级职员14人)。
2.专业技术岗位
分成农业类、工程类、卫生类、档案类和经济类等五个类别,分别设置七至十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设正高级二至四级、副高级五至七级;中级岗位设八至十级;初级岗位设十一至十三级。
分成农业、工程、水利、卫健、档案、经济和统计等七个类别,分别设置七至十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高级岗位设正高级三级、四级;副高级五至七级;中级岗位设八至十级;初级岗位设十一至十三级。副高级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2:4:4;中级八至十级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十一、十二的结构比例为5:5;十三级不受限制。(其中副高七级2人、中级八级2人、中级九级2人、中级十级2人、初级十一级3人、初级十二级4人、初级十三级2人)。
3.工勤技能岗
设置技师0人、高级工0人、中级工0人、初级工1人、普通工0人。
四、岗位竞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
2.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须取得所竞聘岗位的任职资格证书。
五、岗位聘用
1.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方案。
(2)拟竞聘人员按区人社局《关于全区事业单位开展第六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永人社〔2024〕71号文件和关于统一事业单位专技职务岗位聘任办法的意见永人社〔2020〕20号文件规定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上交相关材料。
(3)组织竞聘。采取对空缺岗位竞聘递补方式组织按本单位《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评价细则》进行考评过程中,根据岗位职数和竞聘人员申报情况,同一级别同级岗位之间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竞聘上岗,按从高级别到低级别的顺序依次开展竟聘,保证未聘到高级别岗位的人可依次聘低等级岗位,落聘人员保留原岗位不变。
(4)考评小组根据方案确定本轮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员,并公示七个工作日;
(5)制发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文件,签订聘任合同,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卡。
2.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2:4:4。
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考核过渡、竞聘上岗、量化打分、双向选择、考试等形式择优聘用。
3.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晋升竞聘,岗位之间结构比例不变,聘用参照现行聘用办法进行聘用。岗位聘用采取逐级聘用方式,每个细分等级不得越级聘用,空缺岗位聘任保留每个级别必须聘满3年(含3周年)以上。具体晋级基本年限如下:专技三、五、七、九、十一级岗位,须分别在四、六、八、十、十二级岗位上聘满3年(含3周年)以上必备条件。
六、组织领导
本轮岗位聘用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关系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善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做好每一个环节。经研究决定,成立岗位聘用考评工作专班。
组长:郑 坪
副组长:郑 宓
成 员:黄 敏、周 毅、张丽勤、陈惠萍
具体职责为:
1.统一领导和组织本镇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工作;
2.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聘用工作。
七、完成时间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岗位聘用工作。
八、本方案由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人民政府岗位聘用竞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附件:《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第六轮岗位聘任评价实施细则》
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
第六轮岗位聘任评价实施细则
根据市政府龙政〔2000〕综105号文件《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く龙岩市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争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按照《永定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永委办发〔2009〕98号)、区人社局《关于开展全区事业单位第六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永人社〔2024〕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永定区坎市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第六轮岗位竞聘评价实施细则》。
一、竞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
2.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须取得所竞聘岗位的任职资格证书。
二、聘任评价指标权重(总分120分)
1.学历、资历 40分
2.出勤情况 5分
3.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50分
4.职务 5分
5.年度考核 5分
6.继续教育 5分
7.论文、论著 5分
8.各类表彰 5分
三、学历、资历 40分
1.学历:10分
(1)全日制中专6分;全日制大专7分;全日制本科8分;全日制研究生10分。
(2)非全日制大专6分;非全日制本科7分;非全日制研究生9分。
2.资历:30分
(1)工龄:从事本专业工作工龄每年1.0分,从事非本专业工作工龄每年0.5分。
(2)职称:具备本专业技术正高级任职资格计8分,每聘任一年加1分;具备本专业技术副高级任职资格计6分,每聘任一年加0.8分;具备本专业技术中级任职资格计4分,每聘任一年加0.6分;具备本专业技术初级任职资格计2分,每聘任一年加0.4分。
说明:学历、资历总分40分封顶。就低竞聘时资格分可就高计算,高一级任职分与低一级任职分亦可合并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度任职分按零分计算。
四、出勤情况 5分
2019~2021年,准时上下班,出满勤者得5分;
扣除法定年休假、病、事假外,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50分
1.本职工作和业务技术推广能力 20分
(1)独立承担本职工作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10分
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熟练运用技术知识、能独立解决项目中技术关键问题计10分;较好完成本职工作,比较熟练运用技术知识,可解决较复杂问题计8分;基本能完成本职工作,能解决本专业一般技术问题计5分。
(2)独立承担本职工作及组织、指导、协调能力 5分
工作能力强,有组织主持较大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的实施能力计5分;能组织一般推广项目实施能力计3分;能协助推广项目主持人工作的计2分。
(3)工作中开拓创新能力 5分
在推广项目中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受群众欢迎,经济效益显著,技术上有较大创新和明显特色的计5分;推广项目受群众欢迎,经济效益较好,技术上有一定创新的了计3分;能完成项目推广任务,符合主管部门最低要求但没有创新的计2分。
2.服从工作安排、完成本职业务工作等 25分
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好(即各项资料齐全、准确)的计25分;完成工作任务较好(即各项资料基本齐全、准确)的计20分;完成工作任务一般的计15分;完成工作任务较差的计10分;不正当理由或原因长期撤离技术工作岗位,所安排工作无法承担或不能完成推广任务的不计分。
3.撰写资料 5分
完成所承担工作的总结、项目报告、技术宣传资料等撰写工作计满分,没有完成按比例扣分。
此项“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分值由考评工作专班成员对参评对象进行打分。
六、职务 5分
现担任中心副主任计5分,机构改革前担任站所股长(含主持工作)计5分、副站所股长计3分(任职文件为准)。
七、年度考核 5分
2018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得3分;一年优秀加1分,封顶5分;三年中有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该项按零分计算。
八、继续教育 5分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规定,三年内(2019年~2021年)能完成规定总学时的或在CN级以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的,得5分;按时完成规定总学时非专业技术的其他继续教育酌情得分3分。
九、论文、论著 5分
结合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本级别期间所发表的论文论著:
1.在国家级CN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译著(五万字以上),每篇(部)得2.5分;
2.在国家级增刊、准刊号发表,国家级或国际学术会议交流并汇编,省级CN刊物上发表,每篇得1.5分;
3.在省级增刊、准刊号发表,省级学术会议交流并汇编,或市级CN刊物上发表,每篇得1分;
4.在市级准刊号发表或市级学术会议交流并汇编,每篇得0.5分。
说明:论文、论著应为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的方可计分;多篇论文、论著可合并计分,但同一内容的论文、论著在不同刊物上发表的,只可就高计分;论文,论著总分5分封顶,所发表的论文、论著必须出具刊物原件。
十、本级别期间各类表彰奖励 5分
1.国家级表彰得5分;
2.省部级表彰得4分
3.厅(局)级表彰得3分。
4.县处表彰得2分。
5.多科级表彰得1分。
注:1.总分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2.高、中级职称无岗,未聘人员可以不占职数低聘至下一岗位层次的最高一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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