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917-25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金砂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3
- 有 效 性:
关于龙岩市永定区金砂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驾驶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永定区委组织部 中共永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定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永定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永委组干〔2025〕49号),因工作需要龙岩市永定区金砂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招聘编外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编外工勤岗位: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疾病和妨碍驾驶技能的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熟练掌握车辆驾驶基本知识和技能,持有5年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无不良交通违法记录,能爱护车辆、认真履行司勤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性别:男,年龄:18周岁-35周岁(1989年9月出生-2007年9月出生);学历:不限;身体健康,身高1.65米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三年内有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承担主要责任)和酒驾、醉驾、毒驾记录的;
2.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受到治安处罚的;
3.有违反综治政策的;
4.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考试、面试、体检中有作弊行为的;
7.提供虚假的证件、证明、材料或信息的;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9.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驾驶员岗位工作的;
10.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1.参照事业单位聘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招聘考试报名和考试工作)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招聘,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方式:
1.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止。
(2)报名地点:永定区金砂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刘晓丽,联系电话:15059058027)。
(3)报名方式:报名者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材料:
a.《龙岩市永定区金砂镇人民政府驾驶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原件1份;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2张;
b.本人有效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以上证件现场核对原件后只留存复印件。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2.考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由金砂镇人民政府制定考试方案)
招聘考试实行百分制,分技能测试、面试两项成绩,分别按70%、30%分值折算。
(1)技能测试:若报名人数和招聘岗位数比未达3:1,以实际人数开展考试。总分100分,由技能测试组现场考核驾驶技能打分;
(2)面试:总分100分,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1:3确定面试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报名人数和招聘岗位数比未达3:1,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若技能测试排名靠前人员自主放弃面试或其他原因未取得面试资格的,按得分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3.体检(由金砂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体检)
(1)根据技能测试(70%)+面试(30%)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永定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方可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四、聘用
(一)工资待遇面议(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二)拟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形式进行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聘用期限暂定二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聘用。
五、本招聘公告由龙岩市永定区金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龙岩市永定区金砂镇人民政府驾驶员报名登记表
龙岩市永定区金砂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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