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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917-25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金政规〔2024〕1号
  • 发布机构:金砂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0
  • 有 效 性:
金砂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4-07-11 15:12

各村委会、镇直(办)有关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金砂建设,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有关规定,以及省、市、区开展有关涉企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经对我镇2023年度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现对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的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

  凡列入废止(或宣布失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均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附件:2023年度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龙岩市永定区金砂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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