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924-2500-2025-00010
- 备注/文号:合政﹝2025﹞34号
- 发布机构:合溪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7
- 有 效 性:
为保护国家战略资源,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稀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做好源头管控。根据市、区关于进一步压实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网格化巡查责任制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合溪乡稀土资源历史盗采点巡查管控工作专班,现通知如下:
一、武北村历史盗采点巡查管控专班成员
组 长:赖培林(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武北包村领导)
成 员:黄庭章(武北村党支部书记)
胡梦菲(包村干部)
郑恺灵(包村干部)
张长添(自然资源协管员)
林 华(片区护林员)
二、袍山村历史盗采点巡查管控专班成员
组 长:吴兆强(武装部长、袍山包村领导)
成 员:赖朝东(袍山村党支部书记)
赖灿华(包村干部)
卢思琦(包村干部)
赖小英(包村干部)
赖坤煌(自然资源协管员)
赖金涛(片区护林员)
三、合调村历史盗采点巡查管控专班成员
组 长:王炜芳(组织委员、合调包村领导)
成 员:邱富科(合调村党支部书记)
廖伟祥(包村干部)
林宝清(包村干部)
吴忠贤(自然资源协管员)
赖茂林(片区护林员)
四、上调吴村历史盗采点巡查管控专班成员
组 长:沈衍林(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上调吴包村领导)
成 员:吴元魁(上调吴村党支部书记)
赖克萍(包村干部)
李 玉(包村干部)
赖国和(自然资源协管员)
兰恒胜(片区护林员)
五、工作要求
1、专班成员要加强对历史盗采稀土地点及周边的巡查,每周至少巡查1次,实行零报告制度。巡查发现新开和“死灰复燃”非法稀土矿点要立即制止,并于当天将详细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
2、由包村领导指定包村干部负责对非法盗采矿点建档,查明详细地址、业主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开采方式等,同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照片的收集存档。
3、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负责该片区的监管工作,一律不得参与、支持非法开采稀土,并协助查明非法稀土矿点的投资人。
4、工作专班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变动而改变,责任人如有变动,接任者继续履行。
龙岩市永定区合溪乡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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