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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924-2500-2025-00006
  • 备注/文号:合政〔2025〕16号
  • 发布机构:合溪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7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合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完成 耕地保护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
时间:2025-04-07 15:43

 

各村委会:

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实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46号)、《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龙岩市2024年耕地恢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自然资发〔2024〕41号)《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完成耕地保护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永政综202532)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明确任务

(一)核定各耕地保护任务数。结合区政府下达我乡耕地保护任务数和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与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差值,核定各耕地恢复总任务,2023年到2027年每年应完成10%,年度任务未完成的将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考核,2025年全耕地恢复任务为3365.28亩。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第一批暂下达1500亩。

(二)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中的耕地流出问题整改。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对自然资源部审定的我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中地类为非耕地开展分类整改;加强监测监管,疑似实地现状为非耕地的,核实后逐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对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监测发现的疑似流出图斑核实后进行重点整改。

二、资金补助及奖惩

(一)合理确定耕地恢复资金补助。鉴于年度变更中耕地认定标准提高,要以出土长苗成活为标准。耕地恢复资金补助标准为2000/每亩。

(二)耕地保护任务奖惩。为确实加快我耕地恢复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数,提高各村耕地恢复积极性,以通过验收审核时间节点进行奖励,对6月份以前审核入库的给予500元/每亩补助,对7月-10月份审核入库的给予300元/每亩补助,11月份以后完成的不予奖励。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承担起耕地护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恢复耕地工作。如各村无意愿组织实施耕地恢复工作,则由乡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包村工作队、村两委须做好相关配合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二)稳妥审慎推进。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稳妥审慎、有序组织实施耕地恢复,决不搞“运动式”“简单化”“一刀切”,防止急于求成盲目蛮干、随性的强行砍树、毁果、填塘及虚假复耕等行为。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的,要留出合理过渡期,循序渐进推动。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宣传载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耕地保护法律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群众的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意识,切实增强耕地保护意识,营自觉主动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025年永定区耕地恢复任务清单

 

 

 

 

 

龙岩市永定区合溪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附件

2025年合溪乡耕地恢复任务清单

 

 

序号

 

行政村

图斑总数

(个)

图斑总任务面积

(亩)

2025年任务

(亩)

2025年第一

批次任务数

(亩)

1

采地村

151

836.46

277.00

145

2

合调村

182

949.98

314.60

140

3

洪教村

64

438.13

145.09

65

4

马子凹村

58

459.79

152.27

70

5

藕丝村

59

254.42

84.25

40

6

袍山村

189

1164.41

385.61

180

7

上调吴村

103

724.22

239.83

120

8

汤湖村

229

2142.63

709.56

240

9

天丰村

145

1159.56

384.00

180

10

王社村

108

880.04

291.43

130

11

武北村

46

520.43

172.35

80

12

溪南村

29

352.11

116.60

60

13

下调吴村

34

279.85

92.68

50

共计

1397

10162.02

3365.2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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