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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LY02910-1900-2025-00005 | 主题分类 |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
| 发布机构 | 湖山乡人民政府 | 文 号 | 永湖政〔2025〕13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5-11-24 | ||
| 标 题: | 关于申请湖山乡哈客养殖场违法占用林地采取林地报批方式整改销号的报告 | ||
| 有 效 性: | |||
| 内容概述: | 关于申请湖山乡哈客养殖场违法占用林地采取林地报批方式整改销号的报告 | ||
区委、区政府:
我乡辖区哈客养殖场内有涉及省委巡视组294起违法占用林地整治不到位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图斑一起,违法图斑有2处,权属是仙岽林场杨山工区的山场省级生态林(水土保持林),位于湖山乡杨山村“李子科至三溪凹”山场,林业局于2022年12月2日作出永林罚决字(2022)186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1处违法图斑有两块共计587平方米,一块(805林班08大班010小班)面积28平方米,为饲料自动投喂塔,投资约20万元。另一块(林大小班805林班08大班020小班)占地面积559平方米,有建筑物为六层钢架结构隔离室,2019年总投资600多万元,作为丹麦引进种猪隔离场所,经营规模扩大后该场所改为工作人员进出消杀场所。另一处违法图斑为哈客养殖场的化粪池,属仙岽林场杨山工区省级生态林小班(水土保持林)805林班23大班040小班面积4平方米,035林班04大班802小班面积124平方米(非林地)。哈客养殖场现已由温氏股份控股孙公司广东温氏种猪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前期业主已委托第三方进行林地报批,因二调数据属于生态林,报批处于停滞阶段。需由林权权利人(仙岽林场)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进行生态林调整,待三调数据调整后进行报批程序。现提请区委区政府批准予以该违法图斑采取报批程序进行图斑销号,当否,请示复。
龙岩市永定区湖山乡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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