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LY02910-1900-2025-00004 主题分类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发布机构 湖山乡人民政府 文 号 永湖政(2025)12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29
标 题: 关于同意沈盛城等7户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有 效 性: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沈盛城等7户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关于同意沈盛城等7户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9-29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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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永定区湖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沈盛城等7户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龙岩市永定区湖山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沈盛城等7户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的请求》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沈盛城等7户农村村民使用村集体土地共590平方米用于建设住宅。建房户名单及建房地点,地类,面积见附件,四至范围见各户用地红线图。
建房使用土地应符合村镇建设规划,严格按照所选《龙岩市永定区村镇住宅建设通用图集》中的建设方案进行住宅外观和立面建设,不得影响道路,水利,通信,旅游及其它公共设施,且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用地手续由你中心牵头办理。
附件:2025年湖山乡建房审批9月份名单

                          龙岩市永定区湖山乡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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