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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LY02910-1900-2025-00003 | 主题分类 |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
| 发布机构 | 湖山乡人民政府 | 文 号 | 永湖政〔2025〕7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5-06-19 | ||
| 标 题: | 关于湖山乡2025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土地的请示 | ||
| 有 效 性: | |||
| 内容概述: | 关于湖山乡2025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土地的请示 | ||
关于湖山乡2025年度第一批次
农村村民住宅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土地的请示
永定区人民政府:
为实施永定区湖山乡国土空间规划和象湖村、漳溪村庄规划,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申请龙岩市永定区湖山乡2025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土地。
本批次由国家认可甲级资质测量单位对该批次拟用地进行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用地位于湖山乡象湖村、漳溪村。申请用地总面积0.0240公顷,拟将农用地0.0231公顷(其中:水田0.017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湖山乡象湖村总面积0.0120公顷,其中:水田0.008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34公顷,漳溪村总面积0.0120公顷,其中:水田0.0093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8公顷,建设用地0.0009公顷。合计使用集体土地0.0240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
本批次用地涉及3地块,符合经依法批准的《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定区湖坑西片村等10个村村庄规划和湖雷镇深度村等22个村村庄规划优化调整的批复》(永政综〔2023〕132号)确定的农村宅基地土地用途,未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经组织相关主管部门核对,本次上报的用地符合各类保护区规划,不在各类保护区范围内。
本批次上报地块,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
本批次用地未涉及湿地,湖山乡人民政府承诺,在用地审批后,按建设用地管理,不纳入湿地名录。
湖山乡人民政府已将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
本批次用地点和面积准确,土地产权清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补偿标准合法,安置途径可行;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土地报批相关材料齐全合法。
本批次用地需补充耕地0.0179公顷(其中7等水田0.0093公顷,8等水田0.0086公顷),平均质量等别7等(采用国家土地利用等别标准),由湖山乡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本批次未涉及违法用地,建设地点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生区。
本批次使用集体土地,拟建设用途为住宅用地,按使用集体土地方式供地。符合“一户一宅”政策。
同意湖山乡自然资源所对该批次建设用地审查意见及附表和编制的《一书三方案》。
现随上报有关材料,请予批准。
附件:湖山乡2025年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名单
龙岩市永定区湖山乡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
(联系人:钟金琴 联系电话:1885087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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