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910-01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永湖政〔2025〕11号
- 发布机构:湖山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0
- 有 效 性: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小规模工程(含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强化监督力度,保障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实施,依据《中共龙岩市纪委 龙岩市监委等八部门关于实行“全过程监督”机制深化农村小规模工程管理的十三条措施(试行)》《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定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决定成立联合审验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卢锦光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邹开春 三来村、里佳村包村领导
吴 诚 乡纪委书记
黄彬焕 桂坪村包村领导
苏 娟 黄坑村包村领导
李昊琛 象湖村包村领导
丁 炜 赛华村包村领导
吴文源 漳溪村包村领导
苏文豪 杨山村包村领导
张天浪 桂象村包村领导
成 员:钟金琴 自然资源所所长
阙诗函 财政所负责人
张毓文 村管站负责人
苏文斌 公路站负责人
张志豪 水利站负责人
曾雄伟 林业站站长
廖昭洪 经管站干部
各村包村工作队队长
相关项目的分管领导或项目实施地的包村领导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召集联合审验小组会议。各成员须立足部门职能,就具体项目把关情况进行汇报;联合审验工作小组采取负面清单筛查方式,对农村小规模工程进行严格把关,并如实填报《龙岩农村小规模工程项目“负面清单”联合审验指引》。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库建设、联合审验会议筹备及资料收集等工作。
如有人员变动调整,由接任者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审验小组的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龙岩农村小规模工程项目“负面清单”联合审验指引
湖山乡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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