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盗采、破坏稀土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稀土资源开采利用的正常秩序,严格保护稀土战略资源与区域生态环境,切实筑牢我乡非法采矿防治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及《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定区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产资源长效机制的通知》(永政办规〔2023〕2 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乡矿产资源分布实际、前期整治工作成效及当前监管需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打击非法采矿长效机制,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制度先行、法治为基,构建 “巡查 - 处置 - 问责 - 巩固” 全流程监管体系,以 “零容忍” 态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开采稀土资源行为,全力守护乡域内矿产资源安全与生态环境稳定,推动稀土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二、责任体系构建
(一)分级包联机制
建立 “乡领导包片、干部职工包矿点、村两委包网格” 的三级包联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职责边界。
1.包片乡领导作为所包区域稀土资源保护与安全生产总负责人,统筹推进区域内巡查部署、隐患排查及问题处置,对区域内非法采矿漏管、漏报问题承担首要责任。
2.包矿点干部职工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矿点的日常巡查、信息上报及隐患整改跟进,确保监管无死角、责任全覆盖。
3.村两委承担网格内每日巡查职责,重点排查废弃矿山 “死灰复燃” 及新增非法采矿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
(二)部门协同职责
1.执法部门:牵头统筹全乡非法开采稀土打击整治工作,建立线索核查、依法处置、结果上报的闭环机制。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等各类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置,确保非法采矿点 100% 关闭取缔,并同步向乡主要领导及区直相关部门报送处置情况。
2.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矿产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配合开展非法采矿点关闭取缔工作,接收并移送各类违法线索至执法部门,协助完善矿点登记管理台账。
3.林业部门:落实林地网格化巡查制度,重点加强稀土资源蕴藏区域林地监管。发现非法开采导致森林破坏、非法占用林地等行为,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4.纪检监察部门:聚焦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履职情况,严肃查处参与非法开采、监管失职渎职等行为,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巡查监管规范
(一)巡查频次与内容
包矿点干部职工每月至少开展 2 次矿点巡查,巡查间隔不超过两周,重点排查非法生产迹象、新开矿点及关闭矿点复开情况,并将巡查情况报送自然资源部门。
(二)巡查结果处置
自然资源部门每月汇总全乡巡查情况,对发现的非法行为,经乡领导审阅后上报区直相关部门。
发现非法矿点漏登、漏报的,立即补充登记并分解监管责任至具体人员;因巡查不到位导致漏管漏报的,由包片领导承担相应责任。
四、联合打击与督查机制
(一)联合行动小组
成立由执法、自然资源、林业、包村干部及村两委组成的非法开采稀土联合打击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自然资源乡领导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全乡矿山巡查监督、非法采矿点取证打击、关闭取缔等工作,及时向区直相关部门上报打击整治情况。
(二)督查问责措施
乡政府组建非法矿山专项督察组,不定期开展矿区巡回督查。发现非法矿点生产的,立即通知包联责任人,责任人需在 3 日内完成关闭取缔,若涉及违法行为,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乡主要领导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发现未关闭非法矿点的,按次数对包矿点干部进行问责。
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上级督查发现问题或引发严重后果(含安全事故)的,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报请区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群众监督激励
设立非法开采稀土资源举报奖励基金,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对实名举报非法开采行为且经查证属实的第一举报人,及时上报区直相关部门兑现奖励。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身份信息,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0定,积极举报非法开采行为,共同维护湖山乡稀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附件:1. 湖山乡网格化巡查责任表
2. 湖山乡无证非法开采矿点及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情况一览表
3. 湖山乡非法采矿巡查情况表
. 湖山乡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1
湖山乡网格化巡查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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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别 |
包村干部 |
包村领导 |
村支书 |
村级协管员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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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华村 |
沈文宗、钟良、 苏美玲、丘文君 |
丁炜 |
沈建辉 |
沈文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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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佳村 |
吴淑青、张毅、 曾雄伟、张志豪、李满意 |
邹开春 |
沈凯如 |
钟秋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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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坪村 |
沈郑源、林秀珍、 廖昭洪、赖宇飞 |
黄彬焕 |
李上炮 |
游万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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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来村 |
金丽、汤俊烨、李凤源 陈清杰、刘晨昊 |
邹开春 |
李智君 |
李建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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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象村 |
钟裕涛、江圣良、 李振龙、胡嘉冰 |
张天浪 |
钟永光 |
钟裕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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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湖村 |
李漠、罗星宇、黄福通、章榕浩 |
李昊琛 |
李建财 |
李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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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山村 |
卢征南、苏文斌、江万烨 钟美英、吴佳燕 |
苏文豪 |
钟秀球 |
钟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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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坑村 |
谢坤星、张毓文、 苏兆兴、温哲 |
苏娟 |
李庆樟 |
李甘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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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溪村 |
李广维、沈和康、李承福、林香连、李广鸿 |
吴文源 |
黄志威 |
李和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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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山乡无证非法开采矿点及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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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矿点名称及位置 |
矿主姓名 |
彻底关闭时间 |
包村干部 |
包村领导 |
村级协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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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来村洽溪三段寨稀土矿点 |
李承建 |
2011年5月18日 |
金丽、汤俊烨、李凤源、 陈清杰、刘晨昊 |
邹开春 |
李建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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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桂象村矮凹稀土矿点 |
郑宝村 |
2011年8月10日 |
钟裕涛、江圣良、 李振龙、胡嘉冰 |
张天浪 |
钟裕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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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来村黄纳溪稀土矿点 |
卢沛斌 |
2011年8月23日 |
金丽、汤俊烨、李凤源 陈清杰、刘晨昊 |
邹开春 |
李建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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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杨山村山塘里稀土矿点 |
李纪斌 |
2010年12月24日 |
卢征南、苏文斌、江万烨、 钟美英、吴佳燕 |
苏文豪 |
钟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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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象湖村杉头坑(小坑子)稀土矿点 |
李承建 |
2011年7月20日 |
李漠、罗星宇、黄福通、章榕浩 |
李昊琛 |
李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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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漳溪村洋竹里青切稀土矿点 |
罗良育 |
2011年8月11日 |
李广维、沈和康、李承福、林香连、李广鸿 |
吴文源 |
李和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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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矿点名称及位置 |
矿主姓名 |
彻底关闭时间 |
包村干部 |
包村领导 |
村级协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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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杨山村湖下稀土矿点 |
钟建范 |
2011年8月20日 |
卢征南、苏文斌、江万烨、 钟美英、吴佳燕 |
苏文豪 |
钟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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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漳溪村凹下山稀土矿点 |
李承建 |
2011年8月23日 |
李广维、沈和康、李承福、林香连、李广鸿 |
吴文源 |
李和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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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漳溪村坑头飞天马稀土矿点 |
矿主不详 |
2016年11月16日 |
李广维、沈和康、李承福、林香连、李广鸿 |
吴文源 |
李和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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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赛华村泥溪子稀土矿点 |
矿主不详 |
2015年8月20日 |
沈文宗、钟良、 苏美玲、丘文君 |
丁炜 |
沈文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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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赛华村兰林稀土矿点 |
矿主不详 |
2020年6月30日 |
沈文宗、钟良、 苏美玲、丘文君 |
丁炜 |
沈文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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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漳溪村塘尾洋稀土矿点 |
矿主不详 |
2022年7月1日 |
李广维、沈和康、李承福、林香连、李广鸿 |
吴文源 |
李和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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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三来村湖山中学背后石场 |
矿主不详 |
2011年6月30日 |
金丽、汤俊烨、李凤源 陈清杰、刘晨昊 |
邹开春 |
李建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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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湖山乡非法采矿巡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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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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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别 |
巡查时间 |
巡查人员 |
巡查地点 |
巡查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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