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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山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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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湖山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6 11:1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湖山乡政府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湖山乡政府路1号

  电话:0597-5561226

  邮编:36411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湖山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湖山乡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新任务,以制度化为抓手,以信息化为牵引,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公开效能创新工作方式,有针对性的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各类政务信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主动公开

  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关切度高的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加大政策解读回应,主动公开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抓好工作落实,做好工作衔接,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各项公开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放透明,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群众满意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乡主动发布信息13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山乡未接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充实和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组长,第一副组长,分管党政办领导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湖山乡以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为载体,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依托乡和村政务公开栏等,依法依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内容保障工作。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校对,分门别类,及时公布

  (五)监督保障

  按照上级部门的规范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实行领导负责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和检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鼓励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业务能力有待加强,意识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不够高。未能及时公开应该给予公开的信息。三是公开形式不够多。

  (二)改进情况

  1.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培训,强化思想认识,提升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提升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第一时间进行公开,保证时效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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