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2021-00001
- 备注/文号:3
- 发布机构:湖雷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4
- 有 效 性:
湖政〔2021〕3号
永定区湖雷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湖雷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ongd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雷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龙岩市永定区湖雷镇人民路1号,电话:5711298,邮编:36411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湖雷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 决策公开
严格落实新《条例》,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制定区政府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列入目录的重大决策事项,除涉密的以外,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向社会公布,稳定社会和市场预期。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
2. 管理公开
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要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权责清单变化等信息。深化 “放管服”改革信息集中公开,加大“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情况公开力度。
3. 服务公开
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及时公开各类证明的清理和精减情况,确需保留的统一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让办事服务便捷透明。
4. 结果公开(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
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除主动公开政府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外,各部门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要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5. 执行公开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重点工作、实事项目等明确的工作,将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职责分工、监督渠道以及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集中展示各部门重点工作任务。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1. 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网上申请平台、信函申请渠道畅通,确保正常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时限、答复格式规范化,答复内容规范化,包括答复的理由、法律依据及救济渠道。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被纠错情况。
2. 受理情况分析
2020年,全镇各级各部门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 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积极创新,推进完成本镇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立足需求导向,探索教育、环境保护、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2. 数字化管理
不断提高公开实效、扩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权威性,想民之所想,解民之所忧,深入群众,了解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将问题作为工作的方向,将工作的成果作为公开的内容作为一张合格问卷交给人民评判。
3. 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4. 规范性文件清理
2020年度未发布本单位规范性文件,无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相关情况。
(四)平台建设
1. 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
我镇依托“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平台公开政务信息。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发文在此网站公开,群众可以在政府信息查询处查阅与群众相关文件资料。
2. 公开方式多样化
公开主要方式有镇村宣传栏、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
3. 网站集约化
未建立本镇网站。
4. 网站监管
由镇宣传办牵头,各村具体负责,加强网络监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本年度未发生网络舆情事件。
(五)监督保障
1. 工作考核
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且分值不低于4分。积极引进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接受公众监督。
2. 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件。
3. 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指挥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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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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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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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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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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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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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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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8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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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89 |
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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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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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5 |
0 |
|
行政强制 |
0 |
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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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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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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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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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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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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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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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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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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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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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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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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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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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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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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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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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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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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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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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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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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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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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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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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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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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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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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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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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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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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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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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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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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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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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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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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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决策部署精神和任务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三个不够”: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但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研究制订本镇贯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统计和举报办理制度。二是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三是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府社会治理,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督促各部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年度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湖雷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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