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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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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湖坑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5 16:3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湖坑镇(街道)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湖坑镇湖兴东路29号

  电话:0597-5531998

  邮编:36411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湖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平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主动公开

  湖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稳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线上媒体,全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21年我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2条。

  (二) 依申请公开

   全年没有受理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

  (三) 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进一步完善公开程序。加强拟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指定专门业务人员,责任到人到岗,强化信息管理,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高效开展,对于政府财政数据、重大项目建设、扶贫救济、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分类,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严守保密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条例》文件要求,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纪委办、财政所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对各部门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工作,将政府公开做到层层落实、职责分明、分工合理。

   (五)监督保障

  我镇根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的文件精神,积极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我镇户外公开栏、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大福湖坑)等形式,将最新政策向外界公开。通过及时公开和发布信息,让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多更快地了解到各类便民惠民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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