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901-25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虎政〔2026〕9号
  • 发布机构:虎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5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虎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定区虎岗镇2026年度耕地恢复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6-15 10:19

村,镇直(办)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25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市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2026年度耕地恢复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永定区虎岗镇2026年度耕地恢复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龙岩市永定区虎岗镇人民政府

2026615    

永定区虎岗镇2026年度耕地恢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有序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优化耕地布局,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在2024年和2025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2026年度流失耕地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完成区政府下达任务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6年下发耕地恢复任务数量95亩(净面积),均需为水田(因后续永农动态调整中补划地块需优于调出地块,大部分补划的耕地需为水田),鼓励各村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可通过引入种植大户实施耕地恢复。

二、工作要求

(一)耕地恢复范围。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20255号)有关要求,坚持以恢复整治优质耕地为主、新开垦耕地为辅,恢复整治后的耕地应达到适宜耕作、集中连片、可长期稳定利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本次耕地恢复应剔除河湖范围、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林、湿地名录、25°以上坡度等限制性因素,以下发地块红线为基础,结合补充完善宜耕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和历史流失耕地“三个一批”实施方案,落实本次耕地恢复任务。

(二)耕地恢复标准。本次耕地恢复均需恢复为水田,坡度原则上不大于15度,耕地恢复的标准为:一是具备完整的农田水利灌溉及排水沟,以及农田道路等基础设施;二是田面平整,形成田埂划分田块、蓄水保墒、防止渗漏。‌田面蓄水时间不低于72小时;三是耕作层土壤符合耕作条件,耕作层厚度不低于15cm;四是保持一年种植一季及以上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

三、资金补助

(一)资金补助标准。根据恢复地块实际施工难易程度分三个等次,具体如下:一档次地块按2800/亩;二档次地块按3400/亩;三档次地块按4000/亩;具体等次以实地踏勘认定为准(见附件4)。

(二)奖惩标准。为激励各村耕地恢复工作顺利开展,并尽早尽快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奖惩标准:

1.202671日前完成,并通过省级审核的给予奖励1000/亩;

2.2026101日前完成,并通过省级审核的给予奖励500/亩;

3.2026101日起至20261231日前完成的不予奖励。

耕地(水田)恢复数量以通过市级审核时间为统计标准,最终资金结算按通过省级审核结果为准。同时,将各村耕地恢复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进行考核,对未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各村予以绩效扣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承担起耕地保护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恢复耕地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镇自然资源所负责统筹指导并推进耕地恢复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耕地恢复整治地块举证验收工作。镇财政所负责耕地恢复整治工作经费的保障,合理安排资金渠道及时给予拨付。由镇效能办配合,根据任务完成情况,阶段性开展督查,对完成情况较差的村予以通报。各村负责年度耕地恢复整治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有序推进耕地恢复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宣传载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耕地保护法律政策宣传解读,切实增强耕地保护意识,营造自觉主动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资金管理。补助及奖励资金由财政所负责及时保障,合理安排资金渠道及时给予拨付。获得奖励资金的村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把资金用于耕地保护工作,并做到及时监督施工队伍完成施工任务,严禁挤占挪用。

 

附件:1.虎岗镇2026年度耕地恢复任务分解表

2.虎岗镇2026年度耕地恢复补助资金申请表

3.虎岗镇2026年度耕地恢复工作专班

4.虎岗镇耕地恢复地块资源认定等级情况表

 

附件1

 

虎岗镇2026年度耕地恢复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序号

村别

可恢复资源

下达任务数

备注

资源总量

15°以下与周边耕地连片

1

虎东村

229.69

183.58

15

 

2

虎西村

209.98

152.03

15

 

3

虎北村

146.09

74.14

10

 

4

城下村

168.62

139.39

15

 

5

龙溪村

615.72

253.89

25

 

6

汉洋村

346.19

144.57

15

 

合计

1716.29

947.6

95

 

相关说明:1.以上面积为“耕地毛面积”(即图斑总面积),结算按净面积;2.净面积:是在“耕地毛面积”(即图斑总面积)的基础上,扣除了田埂、田坎、田间道路、沟渠以及其他非耕种用途的零星地物后,直接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实际土地面积。

 

附件2

 

虎岗镇2026年度耕地恢复资金补助申请表

填写日期:                                     申请人:

村别

虎岗镇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申请恢复地块信息表

序号

地块编号

坐落

面积(亩)

资金(元)

是否通过省级审核

1

 

 

 

 

 

2

 

 

 

 

 

3

 

 

 

 

 

...

 

 

 

 

 

合计

 

 

 

乡镇意见:

 

 

 

 

经办人员(签章)                      单位:(签章)

 

日期:                          日期:         

附件3

 

虎岗镇2026年度耕地恢复工作专班

 

:林琴琴(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卢春荣(副镇长、虎东村包村领导)

温德华(虎西村包村领导

陈田华(虎北村包村领导

黄华彩(城下村包村领导

卢玲娣(龙溪村包村领导)

赖乾昌(汉洋村包村领导)

张志东(财政所所长)

卢谕闻(自然资源所所长)

阮廷江(林业站站长)

王鑫烨(农业农村岗负责人)

沈振涛(水利岗负责人)

包村工作队、各村书记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卢谕闻同志兼任,唐降开、赖凯敏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专班成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进行发文。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