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901-25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虎政〔2026〕9号
- 发布机构:虎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5
- 有 效 性:
各村,镇直(办)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25〕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市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2026年度耕地恢复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永定区虎岗镇2026年度耕地恢复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龙岩市永定区虎岗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5日
永定区虎岗镇2026年度耕地恢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有序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优化耕地布局,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在2024年和2025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2026年度流失耕地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完成区政府下达任务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6年下发耕地恢复任务数量95亩(净面积),均需为水田(因后续永农动态调整中补划地块需优于调出地块,大部分补划的耕地需为水田),鼓励各村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可通过引入种植大户实施耕地恢复。
二、工作要求
(一)耕地恢复范围。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2025〕5号)有关要求,坚持以恢复整治优质耕地为主、新开垦耕地为辅,恢复整治后的耕地应达到适宜耕作、集中连片、可长期稳定利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本次耕地恢复应剔除河湖范围、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林、湿地名录、25°以上坡度等限制性因素,以下发地块红线为基础,结合补充完善宜耕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和历史流失耕地“三个一批”实施方案,落实本次耕地恢复任务。
(二)耕地恢复标准。本次耕地恢复均需恢复为水田,坡度原则上不大于15度,耕地恢复的标准为:一是具备完整的农田水利灌溉及排水沟,以及农田道路等基础设施;二是田面平整,形成田埂划分田块、蓄水保墒、防止渗漏。田面蓄水时间不低于72小时;三是耕作层土壤符合耕作条件,耕作层厚度不低于15cm;四是保持一年种植一季及以上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
三、资金补助
(一)资金补助标准。根据恢复地块实际施工难易程度分三个等次,具体如下:一档次地块按2800元/亩;二档次地块按3400元/亩;三档次地块按4000元/亩;具体等次以实地踏勘认定为准(见附件4)。
(二)奖惩标准。为激励各村耕地恢复工作顺利开展,并尽早尽快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奖惩标准:
1.在2026年7月1日前完成,并通过省级审核的给予奖励1000元/亩;
2.2026年10月1日前完成,并通过省级审核的给予奖励500元/亩;
3.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不予奖励。
耕地(水田)恢复数量以通过市级审核时间为统计标准,最终资金结算按通过省级审核结果为准。同时,将各村耕地恢复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进行考核,对未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各村予以绩效扣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承担起耕地保护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恢复耕地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镇自然资源所负责统筹指导并推进耕地恢复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耕地恢复整治地块举证验收工作。镇财政所负责耕地恢复整治工作经费的保障,合理安排资金渠道及时给予拨付。由镇效能办配合,根据任务完成情况,阶段性开展督查,对完成情况较差的村予以通报。各村负责年度耕地恢复整治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有序推进耕地恢复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宣传载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耕地保护法律政策宣传解读,切实增强耕地保护意识,营造自觉主动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资金管理。补助及奖励资金由财政所负责及时保障,合理安排资金渠道及时给予拨付。获得奖励资金的村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把资金用于耕地保护工作,并做到及时监督施工队伍完成施工任务,严禁挤占挪用。
附件:1.虎岗镇2026年度耕地恢复任务分解表
2.虎岗镇2026年度耕地恢复补助资金申请表
3.虎岗镇2026年度耕地恢复工作专班
4.虎岗镇耕地恢复地块资源认定等级情况表
附件1
虎岗镇2026年度耕地恢复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
序号 |
村别 |
可恢复资源 |
下达任务数 |
备注 |
|
|
资源总量 |
15°以下与周边耕地连片 |
||||
|
1 |
虎东村 |
229.69 |
183.58 |
15 |
|
|
2 |
虎西村 |
209.98 |
152.03 |
15 |
|
|
3 |
虎北村 |
146.09 |
74.14 |
10 |
|
|
4 |
城下村 |
168.62 |
139.39 |
15 |
|
|
5 |
龙溪村 |
615.72 |
253.89 |
25 |
|
|
6 |
汉洋村 |
346.19 |
144.57 |
15 |
|
|
合计 |
1716.29 |
947.6 |
95 |
|
|
相关说明:1.以上面积为“耕地毛面积”(即图斑总面积),结算按净面积;2.净面积:是在“耕地毛面积”(即图斑总面积)的基础上,扣除了田埂、田坎、田间道路、沟渠以及其他非耕种用途的零星地物后,直接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实际土地面积。
附件2
虎岗镇2026年度耕地恢复资金补助申请表
填写日期: 申请人:
|
村别 |
虎岗镇 村 |
||||
|
申请人 |
|
联系电话 |
|
||
|
地址: |
|
||||
|
申请恢复地块信息表 |
|||||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坐落 |
面积(亩) |
资金(元) |
是否通过省级审核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乡镇意见:
经办人员(签章) 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
附件3
虎岗镇2026年度耕地恢复工作专班
组长:林琴琴(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卢春荣(副镇长、虎东村包村领导)
成员:温德华(虎西村包村领导)
陈田华(虎北村包村领导)
黄华彩(城下村包村领导)
卢玲娣(龙溪村包村领导)
赖乾昌(汉洋村包村领导)
张志东(财政所所长)
卢谕闻(自然资源所所长)
阮廷江(林业站站长)
王鑫烨(农业农村岗负责人)
沈振涛(水利岗负责人)
包村工作队、各村书记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卢谕闻同志兼任,唐降开、赖凯敏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专班成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进行发文。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