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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901-2500-2025-00009
  • 备注/文号:虎政〔2025〕17号
  • 发布机构:虎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30
  • 有 效 性:
关于同意林锦明等五户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5-06-30 08:36
 龙岩市永定区虎岗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批林锦明五户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的请示》悉。经2025年6月30日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林锦明五户农村村民使用村集体土地共490平方米用于建设住宅。建房户名单及建房用地的地点、地类、面积见附件,四至范围见各户用地红线图。

建房使用土地应符合村镇建设规划,严格按照所选《龙岩市永定区村镇住宅建设通用图集》中的建设方案进行住宅外观和立面建设,不得影响道路、水利、通信、旅游及其它公共设施,不得新增违法用地图斑,且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用地手续由你中心负责办理。

 

附件:虎岗镇2025年第四批五户农村村民申请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情况表

 

 

龙岩市永定区虎岗镇人民政府

 2025630

 

 

 

附件

 

虎岗镇2025年第四批户农村村民

申请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情况表

 

序号

所在村

申请地块位置

申请人     姓名

建设情况

申请面积(㎡)

用地地类

人数

备注

1

虎东村

红楼组

林锦明

改建

120

建设用地

4

 

2

虎北村

新二组

赖铃钦

改建

110

建设用地

2

 

3

虎北村

光辉组

王进福

新建

100

建设用地

4

 

4

龙溪村

圳下组

林利民

新建

80

建设用地

2

 

5

龙溪村

圳下组

林新荣

新建

80

建设用地

2

 

合计

490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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