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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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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虎岗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7 15:22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虎岗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永定区虎岗镇虎兴大道1号虎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电话:0597-3257357

邮编:364103

一、总体情况

2024,虎岗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规范了依法行政。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虎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委、政府部署要求和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聚焦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经济发展等重点方面,积极推动相关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开。累计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下政务服务专区等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8条,其他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镇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内容发布准确、语言表述规范、公开过程可查。认真梳理核对本年度规范性文件3件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清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要依托“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虎岗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镇村信息公开栏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下平台,及时公开我镇工作职责、办事流程、财务工作情况等各项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格式准确、内容完整、信息目录和编码设置合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4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还不够深入细致。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人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使群众对政策有更加深入细致的理解;二是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高效、准确

六、其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虎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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