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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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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虎岗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5 15:5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虎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虎岗镇虎兴大道1号

  电话:0597-5611572

  邮编:36410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虎岗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虎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中心工作,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基层政务、财政资金以及其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共计通过永定区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本级政府文件2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镇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贯彻落实《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函〔2022〕4号)精神,及时主动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信息公开依法依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公开政府信息,结合镇村公开栏、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和“虎岗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永定新闻网等新媒体,及时公开我镇工作职责、办事流程、财务工作情况等各项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虎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督促指导,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工作考核,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三是自觉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监督评议,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热线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2022年我镇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结果较好。

  四是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责任与处理相适应的原则,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行为追究责任。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2023年,我镇将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依托永定区人民政府网,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培训,强化沟通协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高效、准确,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虎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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