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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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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虎岗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6 11:4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虎岗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永定区虎岗镇虎兴大道1号虎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597-5611572

  邮编:36410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虎岗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信息公开及时规范。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聚焦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经济发展等重点方面,积极推动相关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开。本年度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4条,累计公开249条,主要通过永定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栏、短信平台、相关会议传达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及时回应,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遇到重大事件、重要舆情,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3.着力提升公开质量。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镇领导班子调整后,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虎岗镇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并形成工作台账,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开展政务公开、信息报送业务培训,固定专人专责发布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公开信息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由虎岗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配备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引导、帮助群众在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台”查询政务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信息公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及时清理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公开政府信息,结合镇村公开栏、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和“虎岗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永定新闻网等新媒体,及时公开我镇工作职责、办事流程、财务工作情况等各项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实行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明确信息拥有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违反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加强监督评估,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并与绩效挂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增强;宣传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度与群众知晓度不匹配。为进一步做好我镇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公开目录和内容。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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