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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虎岗镇人民政府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ongd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虎岗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虎岗镇虎兴大道1号虎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7—5611572,邮编:364103)。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持续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精准宣传。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围绕“六稳”“六保”、常态化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及时在区政府网站、镇村公示栏处公布政策文件、动态和资金发放情况等,确保政策和资金公开透明。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及时回应,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遇到重大事件、重要舆情,第一时间向宣传委员和分管领导报告,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三是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各类政策文件,尤其是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通过文字说明以及数字化等方式展现,帮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内容。
2.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推进重要决策公开。作出重大决策前通过“一事一议”广泛听取意见,尤其是对重点项目征拆等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权益的重大事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公开,确保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项目,群众心里有数,支持项目建设。
二是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加大对项目建设、征迁和清表交地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
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积极配合区直各执法单位,将涉及虎岗检查执法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四是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结合“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网络化办理。梳理公布“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46项。
六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扶贫、教育、社保等领域的信息公开。2020年累计公开民生领域信息4条。
七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2020年公开扶贫专项资金信息1条。
3.优化完善公开平台
一是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及时准确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动态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及时更新并公开《虎岗镇权责清单》,明确公开服务事项。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依托永定新闻网等媒体,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三是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我镇暂无相关任务。
四是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民政、劳保、卫计、退役军人、关工委、信息公开查询等服务窗口,让“最多跑一趟”成为常态。加强线下阵地建设,在便民服务中心打造了集信息公开、服务展示、查阅获取于一体的“虎岗镇政务公开专区”,科学设置了信息查阅区、政务服务台等多功能区域,提供查阅电脑、打印机,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线上线下便捷化政务服务。
4.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虎岗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等,并按要求及时公开应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虎岗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主要职责、工作机构和具体联络员,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最新权责清单,制定《虎岗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虎政〔2020〕33号),内容包含社会救助、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决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社会保险、农村危房改造、涉农补贴、安全生产、扶贫领域等九大领域,规定了各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三)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8条,累计公开225条,主要通过永定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栏、短信平台、相关会议传达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在便民服务中心实现《虎岗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上墙,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申请指南、渠道。2020年我镇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由虎岗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配备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引导、帮助群众在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台”查询政务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信息公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及时清理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六)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公开政府信息,结合镇村公开栏、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永定新闻网等新媒体,及时公开我镇工作职责、办事流程、财务工作情况等各项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七)监督保障情况
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实行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明确信息拥有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违反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加强监督评估,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并与绩效挂钩,通过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分管领导定期督查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时找差距、抓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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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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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8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89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5 |
5 |
|
行政强制 |
0 |
5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429028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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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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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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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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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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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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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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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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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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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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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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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负责机构,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通过各种办法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参与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龙岩市永定区虎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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